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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大学毕业生的喜悦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30日11:21 法制周报-e法网
⊙法制周报实习记者 廖洁 谭辉(化名)是一名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2007年11月27日,他与《法制周报》记者静静地分享了自己就业以后的心路历程,以及《劳动合同法》将给他带来的喜悦。 “南山区的环境可以和我的大学相媲美,干净、优美,让人觉得很舒服。”作为2007届的大学毕业生,谭辉似乎在此时才真正感受到深圳的美。“我仔细看了好几遍《劳动合同法》,感觉这个城市将再也不会排斥我,心情真好。” 懵懂 在从湖南一所大学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毕业前,谭辉便在学校的招聘会上找到了工作。 “我的成绩虽然不是特别优秀,但实践能力还是不错的。”如今大学毕业生的就业竞争越来越激烈,自己在毕业前就能找到工作,谭辉暗自得意了好一阵。 面试时,公司负责招聘的人力资源主管就告诉过谭辉,公司的外贸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工厂的工作流程,因此新人进去以后都要去工厂实习两个月,在此期间包吃包住,发300元的工资。(本报博客地址:blog.sina.com.cn/fazhizhoubao)如果做得好的话,再试用三个月,合格了就可以签两年合同,如果工作不满一年要跳槽的话,必须向公司缴纳违约金。 觉醒 令谭辉没有想到的是,真正工作起来的情形令他大失所望。他被公司分配在一个位于深圳和东莞交界处的工厂实习,位置偏僻,“附近连个报刊亭都没有,想买份报纸都要走很远。” 谭辉说,实习时,他们做的是和普工一样的工作,站在流水线前组装机器,住的也是10人的大宿舍,“没有电视机,几乎和外界隔绝了。”谭辉说,他并不是不能吃苦,只是待在那样的环境里,“转正”的日子也遥遥无期,没有任何保障,实习了一个多月以后,谭辉辞职了。 在离开那家公司以后,谭辉又换过两份工作,但都觉得不太满意。“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自己是被这个城市排斥了,看不到希望,没有安全感,有时候觉得自己像浮萍,飘来飘去,找不到落点。” 真正让谭辉意识到自己的权益有可能被侵犯了,是因为那次闹得沸沸扬扬的“华为辞工”事件,他也找到了让自己没有安全感的原因所在。 “那些公司为了逃避责任,总是千方百计地拖延试用或者实习的时间,不和我们签约,也不给我们买保险。”谭辉说,“华为事件”也引起了他的注意,让他开始去认真阅读《劳动合同法》。“现在我知道了,如果公司只打算和我签一年劳动合同的话,试用期就不能超过一个月。另外,他们还必须给我买保险。我也相信公司不会只和我签一年合约的,不然他们就会吃亏了。” 憧憬 如今,谭辉在深圳南山区的一家网络软件公司做销售助理,已经试用了一个多月了,等到两个月后试用期结束时,《劳动合同法》已经生效了。“公司就不能只和我签一年的合同了。”谭辉笑着说,其实在公司打工并不是他的最终理想,他以后想自己开公司,现在主要是学东西。“但如果心里感觉不安稳,是静不下心来好好工作,好好学习的。” “新法施行以后,如果单位能够认真遵守相关规定,我们的权益就可以真正地得到保障,我们也更能安心工作了。”谭辉的语气中充满了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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