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锦华案:“刀下留人”与3份死刑判决
激起舆论并不意味着还原了真相,把甘锦华类比做佘祥林也好,聂树斌也好,都不等同于在庭审中提供了新的证据。如果仅以“毒树之果”理论作为辩护基础,质疑警方证据的可信度,在当前的司法现实下,是否能最大限度为刑事案件的被告争取权益?从律师和法官的不同视角,结论似乎并不相同。
记者◎王鸿谅
凌晨劫案
大都村还保持着岭南水乡的部分风貌,由蜿蜒枝蔓的水系,也就是河涌,形成4个自然村之间的天然分隔。因为紧靠颇有名气的顺德陈村花卉世界,从上世纪90年代末始,大都村迅速被花卉产业吸纳过去,村中的土地从水稻田纷纷转变为花卉基地,外来人口日渐增长到与本地居民比例各半。传统的乡村生活,随着土地用途的变更,呈现城市化的渐变。
甘信豪夫妇和绝大多数本村人一样,一直在这过渡期中重新定位。陈村花卉的种植和经营格局,由国内和国际实力雄厚的资本方构建,本地村民在花卉产业中可以确保的收益,只有土地出让金,想要获取其他收入只能各凭本事。甘信豪夫妇选择的是做小买卖,在大都市场里摆个摊位,卖鱼、卖肉,算下来,这小本经营到今年也快10年了。3月26日在大都村找到甘信豪的时候,他和妻子正在市场里忙碌,摊位上搁着一张当天的报纸,甘锦华案重审二审开庭的新闻占据了大半个版。
关注甘锦华案,对夫妇俩实在是一种不得已的被动。这个38岁的瘦高男子和他微胖的妻子,根本不愿意一次次唤醒4年多以前的恐怖记忆,那不是谈资。时间太久,他们甚至都记不起准确日期,只是那情境还是烙在了心里。自从摆了摊位,甘信豪每天凌晨4点就要起床,披星戴月地骑摩托去几公里外的早市拿货。2004年11月12日也是如此,他4点被闹钟叫醒。顺手开灯,房间里并没有亮,村里电路不稳,停电不稀奇,他没有多想,再加上内急,匆匆下了床,摸黑往厕所走。村里的平房格局大都相似,客厅和卧室相连,厨房和厕所单独在外,必须打开厅门出去才能到,把它们都圈围起来的院墙和大门则是各户的最后一重安全屏障。
甘信豪开了厅门,外面天还是黑的,他走向几步路之外的厕所,面前突然出现一团黑影,没容他回过神来,伴随着“啪啪”的声响,有一个东西打到了他的右手臂上,钻心的刺痛。他这下终于反应过来,大声惊叫着“有人偷东西”,转身跑回客厅锁上门。屋子里妻子和不到10岁的女儿也被惊醒,妻子从没听过甘信豪那么凄厉的叫喊,最后还是妻子拨打110报警,警察几分钟后赶到,夫妻俩这才敢打开厅门。他们发现,村里并没有停电,只是他们家厨房电闸上的保险丝被人拆了下来,放在厨房的窗台上。厨房冰箱上的一把锤子和刀架上的一把菜刀被堆放在厕所的地上,更奇怪的是,冰箱旁边的地上还有两截大约90厘米的电线。甘信豪确认,电线并不是自家的东西。
甘信豪觉得,打中自己的东西是电棒,因为伴随“啪啪”的声响,有白光闪亮。正是借助这光亮,他才看到了袭击他的人,“穿着迷彩服,戴着摩托半盔”,虽然他看不清迷彩服的底色,但最重要的是,“看到了那个人的脸”。甘信豪坚信,他看见的是同村的甘锦华,“个头才到我的肩膀,从小玩到大的,太熟悉了,一眼就能认出来”。大都村人以梁、甘、欧三大姓为主,甘信豪和小他6岁的甘锦华算起来也是同族兄弟。为什么甘锦华会半夜出现,甘信豪不想做任何猜测,他只是想来很后怕,“假如我没有上厕所,直接出门了,老婆和女儿还不知道会怎么样”。即使他在家里,她们还是被吓坏了,“足足有1个月,每天晚上都吓得睡不安稳”。
当甘信豪夫妇惊恐求助于警察的时候,甘锦华已经回到了自己家中,两家相距步行不过五六分钟路程。他的妻子王玉萍又被女儿的哭闹声惊醒,女儿刚6个月,半夜闹着要吃奶是常态。王玉萍也和所有的母亲一样,养成了一个习惯,留意记下每次女儿吃奶的时间。2004年11月12日这天,她记得醒来时是4点30分。她下楼冲奶粉,看到甘锦华正坐在大厅的凳子上用毛巾把头发擦干。她知道丈夫有一个习惯,每次洗完澡,一定要擦干头发才能睡觉。她让丈夫帮着冲好奶粉,一起上楼喂了孩子,继续睡去。大约到了早上8点,王玉萍起床去菜园里浇水,几分钟后再回来,甘锦华不见了,等着她的是几个警察,警察还在她家里搜出了一根电击棒。
庵堂命案
王玉萍2003年嫁来大都村的时候,甘锦华还在大都的一家五金厂上班。1997年高中毕业后,甘锦华就一直在这家五金厂,2004年3月才自立门户做起了小买卖,个体推销五金用具,诸如钻头、砂轮、铣刀之类。甘锦华是家中最小的孩子,姐姐嫁去了中山,哥哥在香港,家里的钱由甘锦华打理,有钱的时候给王玉萍家用也很大方,“两千三千地给”。可他也时常有拿不出钱的时候,至于原因,村里人都不奇怪——甘锦华有赌瘾。王玉萍自然有担心和不满,但她无法阻止丈夫的嗜好。在她的观察里,甘锦华朋友不多,“平时在家里除了打电话联络做生意以外,很少打给其他人”,也“很少带朋友到家里来”。
在王玉萍记忆中,大约从2004年10月份开始,甘锦华多了一个习惯,凌晨出门,理由是“要加班”。王玉萍并不多问丈夫的事情,甘锦华不在的晚上,半夜被孩子闹醒,她只能一个人手忙脚乱。所以2004年11月12日4点30分被闹醒的时候,在楼下看到甘锦华,她并不觉得奇怪。因为11月11日傍晚19点左右,甘锦华就告诉她,晚上要上工,然后也没有洗澡,上床倒头就睡,凌晨时分骑摩托出门。王玉萍从未揣测过丈夫夜半出门的动机,也看不出任何异常。直到2004年11月12日上午警察到来,向她询问口供,她才知道,甘锦华成了大都村两桩抢劫案的嫌疑人。一桩是当天凌晨甘信豪家的抢劫案,而另一桩,是正好一个月之前的10月12日,“慈济精舍”的命案。
“慈济精舍”在大都北街,村子里相对偏僻的地方,2003年由当地一对夫妇出资修建,从外地请来了两名修行的尼姑——林柳英和周华二。庵堂坐北朝南,只在北面一条东西向的水泥路上开有一扇铁门,其余三面环水。广东人有拜神的习俗,这个庵堂算不上兴盛,但也香火不断。41岁的林柳英是雷州人,10岁就出家修行。她的侄女林正英在顺德大良上班,距离大都村车程不到30分钟,时常会来探望她,或者打电话到庵堂。林正英2004年10月11日下午15点左右,还跟姑姑通过电话,10月14日上午来庵堂,却发现铁门紧闭,无人应答。当晚19点左右,林正英返回大良后多次拨打庵堂的电话,直到23点始终无人接听。10月17日上午她再次来到慈济精舍,依旧铁门紧闭,门口村民送来的菜已放得发干。
村民莲姐和好姨帮助林正英进入了庵堂,她们划船从凉亭进入庵堂的院子,打开了反锁的院门,却发现佛堂的铁门依旧反锁。恶臭扑鼻,有许多苍蝇从屋里飞出。3个人踮着脚尖从窗户里张望,发现有人躺在地上,于是报警。佛山市公安局顺德分局刑警支队三大队队长王雁飞一行7人,在10月17日中午12点之前赶到了现场。“现场勘查笔录”中记载了当时凌乱的现场,血泊中的两具尸体都在一楼,身上都有多处刀伤,电话线被扯断,沾血的听筒掉落在地面上。屋子一楼和二楼能存放东西的地方明显被翻乱,地面散落了各种物品和被撕开的利市封(红包),屋子里留下了多处擦拭状的血迹。种种痕迹都显示,庵堂命案现场是一个劫杀现场。
墙上需要每日撕页的挂历停留在2004年10月11日,还有一些痕迹显示了凶手进入庵堂的路径——佛堂东面的外墙上开有一扇窗,窗门紧闭,窗上的铁栏杆未有损坏的痕迹。但再往上,水泥遮雨板的上方,墙上还开有三处通风的窗洞,各窗洞两侧都有凹槽,可嵌插上5片条状的玻璃做成百叶窗般的遮挡。警方发现“窗户顶格处的绿色木窗框上有灰尘擦拭的痕迹”,“水泥遮雨板上有白色的踩踏痕迹”,中间窗洞的5块玻璃片被取下,“整齐叠放着在水泥台上,上面都有灰尘擦拭的痕迹”。在房间里看,从窗洞到地面的墙面瓷砖上,“留下了纺织物擦拭灰尘的痕迹”。通风窗洞距离地面有3.9米,但借助遮雨板,攀爬上去并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