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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只有一个国家的“警察”前,加了“人民”二字,就是中国
《望东方周刊》记者王晓 贵州瓮安、北京报道
这是群体性事件频发的一年。
6月28日,瓮安。上百人围攻县公安局和政府的办公大楼,甚至连停在某小区院内的警车都难逃此劫。
7月19日,云南孟连发生暴力冲突事件。执行任务的公安民警被数百名群众围攻、殴打;40余名警察和10余名胶农在冲突中受伤,两名胶农死亡。
10月9日,安徽砀山农民因征地问题与政府发生冲突,300余名警察和城管进行干预。冲突中,3名警察受伤,一辆警车被砸……
几乎在每起群体事件中,警察都承担着重要的角色。
日前,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在《求是》杂志撰文指出,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必须坚持“三个慎用”,即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坚决防止因用警不当、定位不准、处置不妥而激化矛盾,坚决防止发生流血伤亡事件。
如何应对频发的群体事件,如何把握好“慎用”二字,成了摆在中国警方面前的一道难题。
被激化的矛盾
张友坤至今想不明白同村的七个人为什么会被关了一年多。
“6·28”事件前,玉华乡岩根河村田坝组的矿群纠纷一直让瓮安县政府头疼不已,村民们在2007年制造出来的一场群体事件,也和“6·28”事件有些相仿。“他们(规模)第一,我们第二。”田坝组村民谢关伦坐在自家木屋前对《望东方周刊》说。
作为那起群体事件参与者之一的张友坤,回忆着当时情景:“企业毁了我们的路,断了我们的水,我们要他们赔偿。他们不肯,我们就去上访。先是到省里,结果省里打回州里,州里打回县里。”2007年3月12日,张友坤等人找到县信访局,对方让回去等消息。4月28日,张接到信访局的通知,说事情可以解决了。张友坤等九人满心欢喜地走进了政府会议室,“结果刚进去不到15分钟,就有一群警察站了出来,一个警官模样的人说,‘今天你们进来的人有七个已经构成刑事犯罪’。之后就把我们全关进去了。我被关24小时后放了出来,有七人一直关到现在。”
张友坤很气愤:“我们上访是正当的,是为了维护我们的生存权利,凭什么判我们的刑?”
诸如此类的非警务活动,瓮安县公安人员在“6·28”事件前时常参与。防暴大队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巡警向《望东方周刊》透露,之前的移民搬迁、矿群纠纷中,只要老百姓一上访、闹事,政府就会叫公安,“他们自己管不下来啊,就只能找我们。我们干公安的,就是服从上级命令。让我们上,我们就得上。”
此前,前瓮安县公安局局长申贵荣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曾“酒后吐真言”,称当地“遇到群体性事件就出动警察,这种‘得罪’老百姓的事,都得我们去做……我们几乎把人都‘得罪’完了。”几年下来,针对群体事件,公安出动百人以上的大行动就有五次。
“那帮警察,黑社会他们不管,抢劫杀人他们不管,老百姓一上访,他们就呼噜一下围上来了。”瓮安的一位家具店老板告诉本刊记者,“6·28”事件前,老百姓和公安的关系降至冰点,“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瞎管。有人说过‘有个当警察的大哥,还不如拜个黑社会大哥’,真是这样。”
以上种种,导致瓮安百姓强烈的“仇警”情绪。“6·28”当天,目睹着不法分子对公安办公大楼、车辆的打砸、焚烧,挤在人群中的一些百姓冷眼旁观、甚至拍手称快。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对本刊记者表示,群体事件之所以高发,根源在于社会转型期各方面发展不平衡,导致财富不能平等分配,老百姓容易产生一种相对剥夺感,“导火索则是执政和司法上存在的一些问题,某些部门还是习惯性地用比较粗暴的方式对待百姓。公安整体素质不高,个别人比较蛮横。”
“人民”警察
“全世界只有一个国家的‘警察’前,加了‘人民’二字,就是中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接受《望东方周刊》采访时称,“既然是人民警察,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而面对群体事件,王大伟认为,警察要做的不是转型,而是回归。
“1829年,‘世界警察之父’罗伯特·比尔在创立警察时,就提出了三点,一是主张警察不配枪;二是警棍最好藏在衣服里,以免百姓产生恐慌;三是每用一次警棍,都要记录在案。警察学上的‘最小动用武力论’,是被全世界普遍接受的观点。”
2008年7月颁布实施的《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明确,违反规定使用警力处置群体性事件,或者滥用警械、强制措施,或者违反规定携带、使用武器的,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严重的可以双开。
20世纪以来,全球又进行了三次警务革命。先是20世纪20年代的警察专业化,当时就提出警察不要参与地方政权非警务活动,滥用警力。
“之前在一些地方,地方政权都把警察推到了第一线,让警察成了矛盾的核心,参加了大量的非警务活动。其实,在警察学上,有着所谓的‘不参与理论’。有人说过这样的话,‘大盖帽往后站,什么事情都好办’。”王大伟说。
到了20世纪70年代,007詹姆士·邦德的形象深入欧美人心。当时对警察提出了“武装到牙齿”的要求,树立了警察作为战士的形象。但这一形象并不被老百姓所接受。警民关系逐渐僵化。
近来,随着警察该是战士还是公仆辩论的展开,新的警务革命打响了。在这次革命中,警察回归到最早的公仆形象。“孟部长的‘三个慎用’是符合世界警务改革的大趋势的。”王大伟表示,在群体事件高发时期,这样的讲话很及时,也体现了人民警察的宗旨,“在中国,人民警察宗旨体现较好的时期是20世纪50年代,那时候的警察确实是全身心为人民服务的。”
警之于先,察之于后
“6·28”事件之后,有当地领导指出,基层公安部门对一些社会恶势力的打击相当滞后。明明可以将其扼杀在萌芽中时,错过了最佳时机。等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为时已晚。
在各种矛盾交错、群体事件高发时期,王大伟认为,一定要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思想。“我们说警察,就是警之于先,察之于后。但现在往往是把重点放在了‘察’上。各种矛盾都是一个累积的过程,公安机关要在这个过程中做好预警与预案。”
在他看来,某些群体事件发生前,当地公安的态度不是硬了,而是软了,“各种组织泛滥,政府和警方如果态度都比较软,就会导致政府和警方公信力下降。再有就是事件有苗头时,及时发出预警。比如这几次事件,要首先有一个主动先发的预案,再有一个被动反应的预案。”
不只如此,王大伟认为,警察不仅要慎重开枪,还要对老百姓进行教育疏导。瓮安县副县长肖松在总结“6·28”教训的时候谈到,在基层,社会监管缺失,政府落实不到位,“比如抓了人之后不会花时间去感化,基本上是流于形式,这是司法上的一个败笔。”瓮安县公安局防暴大队的一名巡警告诉本刊记者,现在他们在处理一些案件及纠纷时,不只是把人抓来,还会帮助对方化解矛盾,让他们心服口服,互相道歉,“以前也做这些工作,但是做得少。根据法律,该关就关,该拘就拘。”
不该管的坚决不能管
“‘三个慎用’是很人性化的提法,但只是一个原则性的概念,这个定义其实很难把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教授周欣认为,在某些情况下,老百姓情绪一旦被煽动起来,局面不好控制,“这个时候谈慎用,很难把握好度。”她同时向本刊记者表示,慎用警力只能解决一时问题,从长远上看,难以改善警民关系,“这就需要从政府角度出发,说深了,就是公权力怎样合理配置。”
据王大伟介绍,公安部门除受上级公安系统业务领导外,更多的是接受地方政府领导,“公安部门一方面要把自身业务加强,另一方面要理直气壮地把非警务活动降到最低。不该管的事情坚决不管,不该动用的武力坚决不动用。”
对群体事件的处置,同样是对基层政府领导能力的考量。
“但在一些地方政府领导眼中,警察是万金油。出了什么事都找警方,政府其他部门的权限也都交给警方。也因此,警方总是被推到风口浪尖上,成了矛盾的集中点。作为地方政府高层,应当清楚警方的基本职责是什么。”王大伟说。
瓮安县公安局多名公安人员均向本刊记者表示,“6·28”事件之后,新的政府班子上台,不再轻易调动警力了,“有什么事都是政府先出面解决,我们公安现在主要做的除了打击不法分子、解决普通纠纷,还要走到老百姓家里,听听他们有什么诉求,帮他们往上反映。”■(来源:瞭望东方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