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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荣:揭开强制险秘密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1日13:53 新世纪周刊

  他虽然败诉了,却为人们揭开了一个被有意隐瞒了54年的秘密

  黄金荣从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失望地走出来,2006年3月的一天。他状告北京铁路局和中国人保控股公司一案在终审中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尽管官司打败了,但是黄金荣,这位33岁的法学博士,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助理研究员
,为大家揭开了火车票强制保险的秘密。而在此之前,它已被有意地蒙蔽了54年之久。

  2005年8月,黄金荣在北京铁路局营业厅购买了一张从北京至义乌的火车票,票价为203元。事后他得知,这张车票中包含了基本票价2%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费”,约为3.98元。但是在买票时,他并没有被告知票价中包含这项费用,更不知道保险涵盖的范围是什么,如何索赔,火车票上也无相关说明。

  作为一名法学博士,黄金荣敏感地意识到,铁路部门在收取“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时未履行告知义务,遂将北京铁路局和中国人保控股公司诉至北京市铁路运输法院,要求法院依法确认被告在收取意外伤害保险费时未履行告知义务,并返还强制收取的意外伤害保险费3.98元。

  这起由个人状告垄断机构“铁老大”的诉讼引起了巨大的社会反响。通过这次诉讼,很多人第一次知晓在火车票价中包涵了2%的“强制保险费”。

  根据

铁道部的数据,2001~2005年,火车客运收入共2665亿多元。按照2%的比例,收取的保险费超过52亿元。如果从1951年算起,则有数百亿之多。如此之大的一笔收入却是在绝大多数消费者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获得的。

  2005年12月12日,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作出一审判决,驳回黄金荣的诉讼请求。

  判决的结果,早已在人们的预料之中,以一人之力对抗垄断机构,其力量对比的严重失衡已非常明显。

  一审败诉之后,黄金荣又提起上诉。之后还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 诉中国保监会,但没有被受理。

  他的积极行动并非毫无成效。2006年10月,中国保监会法规部主任杨华柏表示,目前仍在执行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依据是1951年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票价中有2%属强制保险费,不是由保险公司来办理,而由铁路部门主管和具体办理,属不合理规定。而出现事故一律只赔两万元,但两万元的保险金额已远远达不到受害人的赔偿要求,必须尽快修改。

  虽然官司打败了,黄金荣不会就此妥协。他的下一步行动将是:上书全国人大,要求对全部强制保险行为进行调查。官司的败诉并没有让他失去信心和积极性,他对《新世纪》周刊说:“以后如果再碰上类似的事情,我很可能仍然会选择诉讼的方式。”

  作为一名通晓法律的法学博士,黄金荣手中的武器自然是法律。用合理合法的手段,冷静积极地参与国家相关政策的制定与改进,这正是像黄金荣这样的新积极分子的行动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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