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园业主委员会诉鸿铭物业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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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18:37 法制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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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美丽园业主委员会诉鸿铭物业案 关键词:物业纠纷与社区民主 案情简介:
2006年8月11日,在历经一审、二审和再审之后,北京市美丽园小区业主委员会终于艰难赢得对鸿铭物业公司的胜利。但鸿铭物业随即于8月31日深夜突然撤离美丽园小区,小区陷入停水停电、垃圾无人处理的境地。围绕是否应选择鸿铭物业作为物业管理公司,小区业主迅速分立为两个派别,在业主内部早已存有的矛盾瞬间激化。双方围绕业委会的控制权展开激励斗争。 影响力: 美丽园业委会诉鸿铭物业案作为全国首例业委会告赢物业公司的案件引起媒体的关注。合同争议中法官的形成权、再次让大众惊愕的专家意见书、利益集团向法院施加压力以及中国司法实践中极为少见的当庭宣判,都为我们提供了思考中国法治的路径。 本案之所以能在众多物业纠纷案中成为最具影响力的案件,关键在于小区业主内部的矛盾暴露出物业立法的缺陷和社区治理的新问题。以业主大会为核心的社区治理模式完全复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却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以至于业主之间的不同利益诉求难以在一个框架下进行理性磋商。过去我们总寄希望于赋予业委会更大的权力来与物业公司展开博弈,却发现对业委会的监督的缺失竟使我们可能面临另一种尴尬。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