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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无法生育为求儿女双全购买2名幼童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9日16:53  法律与生活

  网上买儿的荒唐夫妇

  本刊记者/赵晓秋 通讯员/范静

  对于一个女人来说,生孩子是一时的痛苦,没孩子是一辈子的痛苦。对此,今年33岁的李萍深有体会。

  结婚十多年来,李萍一直渴望成为一名母亲,无奈自己无法生育。这个看似简单的身份转变,却成为她无法跨越的鸿沟。

  随着年华的逝去,对母亲身份的渴望,让李萍有点“迫不及待”。于是,李萍“自作聪明”地做了两次荒唐的举动。但她不知道,荒唐就要付出代价。

  在经历了短暂“儿女双全”的幸福时光后,李萍的生活又回到了原点。

  一个网帖

  因为一个网帖,家在湖北宜昌、22岁的男子鲁光美与暂住北京岳各庄的陌生人李萍、孟松夫妇的生活轨迹有了交集。短暂的交集过后,6个人的生活轨迹被改变。

  2006年5月,19岁的鲁美光和比自己大2岁的女朋友成燕在湖北宜昌的老家举办了结婚仪式。

  当时年仅19岁的鲁美光没有达到结婚的法定年龄,他们一直没有领取结婚证书。

  2006年11月8日,鲁光美的儿子出生了。如果生活就这样按部就班地进行,鲁光美也会成为庞大父亲队伍中的一名平凡成员。

  但很快,不到3年的时间里,鲁光美的一个念头和举动,让他成为了“不平凡”的父亲——他在网上把自己的亲生儿子给卖掉了。

  2009年春节,鲁光美与“妻子”成燕开始经常闹矛盾,4月初,他们决定分手。

  因为成燕表示不要2岁半的儿子,鲁光美决定给儿子找个人家,“我没有精力和财力养这个孩子”。茫茫人海,如何为孩子寻找收养人家?鲁光美想到了网络。

  事实证明,鲁光美并不是臆想,在百度贴吧里,他找到了“收养吧”,一个充斥着3.5万条欲送养孩子和收养孩子信息的论坛。按照贴吧的信息,鲁光美联系了几家准备收养男孩的人家。

  逐个接触后,鲁光美选定了一家北京的夫妻,“留帖子的人自称自己有房有公司,是做广告设计的。因为妻子无法生育,他们想收养1名2岁左右男孩”。

  作为一名“负责任”的父亲,鲁光美决定以1万元的价格把儿子“送养”给这对“家境好”的夫妻。

  因为对方提出要见见孩子,再决定是否“收养”。2009年4月18日,鲁光美带着孩子来到北京。在北京西站,鲁光美见到了孟松、李萍夫妇。简短的“面试”后,孟松、李萍对眼前的男童非常满意,立即表示愿意“收养”。

  但鲁光美开始涨价了,最终,双方以1.8万元的价格,让鲁光美的儿子改变了父母。

  为了表达双方的决心,鲁光美和孟松夫妇还签订了协议,表示自己是自愿将孩子交给对方抚养,他们的关系是送养人和领养人的关系。

  另一个女童

  今年33岁的李萍和丈夫孟松从河南老家来北京打拼已经有10个年头了。

  就如他们在“收养吧”发的帖子一样,“家境优越,有房有公司,从事广告设计业”。

  实际上,有房:是他们在北京城乡结合部租的一处房子;有公司:开办的一家从事打字复印的小店;做广告设计:打字复印也是属于广告设计的小范畴。

  某种意义上,在这10年的时间里,成家、立业等人生大事,李萍和孟松完成的都很顺利。直到了“生子”这件大事中的大事,李萍感受了命运的残酷。

  结婚后,李萍和丈夫一直想生个孩子,但始终无法如愿。知道问题出在自己身上的李萍从此四处求医治病,但始终无法治愈。

  2007年2月,李萍的妹妹李梅带来了一个消息,“我亲戚的同事刚生了一个女儿,但他们是超生,不想要这个孩子了。你要吗?”

  妹妹的问话让李萍做出了一个“茅塞顿开”的决定:收养一个孩子,我就是母亲了。

  兴高采烈的李萍立刻一个人从北京赶到重庆市巫山县,找到了自己的妹妹。在妹夫的带领下,她去了一个人家,见到了那个因超生、正准备被处理的女婴。

  李萍得知女婴的亲生父母住在当地一个偏远的大山里,家境比较困难。于是,李萍留下了5000元钱,抱走了女婴。

  随后,李萍带着女婴到了巫山县一个不知名的小医院,想为孩子弄一张出生证明。

  医院的人问李萍,女婴是不是在家里生的,李萍说是。结果,只花了20元钱,李萍就办到了一张出生证明。李萍在出生证明上填上了孩子的名字——孟婷。

  带着孟婷回到北京后,李萍和丈夫孟松精心抚养这个女孩。也许,生活就此按部就班地进行下去,他们也是万千三口之家的一员。直到2009年3月份,生活的轨道又偏离了原有的方向。

  2009年3月份,李萍上网时,无意中浏览到一个有关领养、送养孩子的网站论坛,“上面全是想收养孩子的帖子”。

  想要儿女双全的李萍也在论坛里发了几条想收养小男孩的帖子,并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和QQ号。

  在李萍发的这个帖子下,至今还保留着一个网友的好心规劝:“最好去民政部网站上寻找相关信息,也可以通过慈善组织寻找相关信息。私自领养儿童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更可能给你带来麻烦。”

  过了一段时间,果然有人通过QQ联系到了李萍,问她是否是要小男孩。李萍马上回复“要”。

  沉默片刻后,对方的QQ头像再次闪烁,他让李萍到自己的QQ空间里看小男孩的照片。“面试”满意后,李萍和对方通了几次电话。

  对方在电话中说,小男孩是他亲生的,孩子的母亲跟别人跑了。他自己一个人带着孩子无法生存,所以想给孩子找个好人家。目前,他和孩子在外地。

  听了对方的介绍,李萍让他把孩子带到北京看看。

  2009年4月18日,李萍和丈夫孟松在北京西客站附近见到了那个男子和一个小男孩。这个男子就是鲁光美。

  一个报警电话

  见面后,李萍夫妇去给孩子买衣服,然后又请这对父子二人吃了饭。4月19日,李萍夫妇又带着他们在北京玩了一整天。

  之后,李萍夫妇“损失”了1.8万元,“赢回”了一个儿子。而鲁光美拿着用2岁儿子换来的1.8万元回到了武汉。

  到武汉后,鲁光美和成燕又联系上了,经过分开后的冷静,两人又决定白头偕老。

  破镜重圆,日子就要回复到从前,但有件事情无法回到从前,他们的儿子被鲁光美卖到了北京。

  这次,没有矛盾和分歧,很快,鲁光美和成燕达成共识:赶到北京,把孩子要回来。

  因为害怕李萍夫妇带着儿子消失,鲁光美和成燕决定先不和对方摊牌。鲁光美一个人给李萍打电话,说要上北京,给她送孩子的疫苗接种本。

  而此时,李萍也因为自己买的男童没有出生证明,无法打防疫针而焦急。虽然她已经托妹妹李梅从重庆找人拿了两本空白的出生证明,用于给“儿子”上户口和办理疫苗本。面。但李萍还是决定和鲁光美见上一

  2009年6月4日,鲁光美和成燕来到北京,他们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成燕先不露面,鲁光美稳住对方后,成燕偷偷报警。

  为了让警察能够快速出警,他们谎报了“自己的儿子被人贩子拐卖”的信息。

  人生如戏,但并不能像戏剧一样喊停重拍。很快,警察就查明了“拐卖案”背后的真相。

  鲁光美当天就被警察带走,同时被警方带走的人还有成燕、李萍和孟松夫妇、李萍的“女儿”孟婷以及那个刚刚开始喊李萍妈妈的小男孩。

  2010年2月4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鲁光美犯拐卖儿童罪,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网上发帖买儿案”。

  法院审理认为,检方指控鲁光美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指控罪名有误。鲁光美虽然从孟先生夫妇处收取了一定数目的钱财,但他“出卖”孩子的初衷仍然出于“自己一人无力抚养孩子”的考虑。

  而且,鲁光美在了解到李萍、孟松夫妇确实想收养孩子后,才将孩子带到北京送出,并非单纯为非法获利,因此不属于拐卖儿童罪。

  2010年6月1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遗弃罪判处了鲁光美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宣判后,鲁光美把儿子领了回来。另外,由于买卖孩子属于非法行为,李萍、孟松夫妇的1.8万元属于鲁光美非法所得,法院依法予以没收。

  而李萍、孟松夫妇虽然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但他们的“一双儿女”也离开了他们,“儿子”被还给了鲁光美,“女儿”被警方带走进行核实身份的调查。

  折腾了3年,李萍夫妇的生活又回到了原点。今后,李萍、孟松夫妇还是可以圆“为人父母”的梦,但他们应该懂得,只有通过合法的收养手段和程序,才能安心尽享天伦之乐。

  (除被告人鲁光美外,鉴于隐私,其他当事人均为化名)

  链接:我国法律规定:收养者为夫妻,双方年龄必须是满30周岁以上,无子女,并且具有抚养、教育被收养对象的能力。如果是作为单亲异姓收养,年龄必须与被收养者年纪相差40岁以上。收养时必须通过申请、审查、登记三个程序。

  作为被收养者,年龄必须是在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由公安部门来追查被收养者(包括弃婴)的来历,后出具证明,民政部门根据证明在市级以上的报刊上刊登寻亲公告,60天后如果其亲生父母或是其他监护人没来认领,视同放弃监护权,最后具备一定收养条件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考证方可收养。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8月下半月期)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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