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开车不关门摔死乘客被判刑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02:23 重庆晨报 | |||||||||
|
本报讯(记者 文创 实习生 陈晨)在车站上了客后,司机没关车门就开车,结果致一乘客摔出车外,经抢救无效死亡。日前,渝中区法院判决该司机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去年12月17日5时许,谭某驾驶的702路公交车由大坪往观音桥方向行驶。他在行驶到渝中区国际村车站上客后,车门还没关,他就驾车离去。当车行至重庆图书馆附近时,坐在后门处的乘客查某从车门摔出车外,经抢救无效死亡。
交警部门认定谭某负全部责任。法院审理后认为,谭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车门没有关好的情况下行车,导致事故发生,致乘客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有悔罪表现,予以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于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