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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飚车,非法改装车辆危险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09:30 解放日报

  

为飚车,非法改装车辆危险

  本报讯(记者 简工博 通讯员 孙国富)昨天上午,市交警总队会同闵行警方检查了位于新镇路的上海凯斯汽车装饰用品批发市场,两小时内查处了12辆“整容”车辆。

  昨天上午10时40分,检查人员发现一辆车牌为沪E17331的银色凌帅轿车的引擎盖居
然是黑色的,底盘则几乎贴到地面。一检查,原来这辆轿车的引擎盖被换作黑色碳纤维引擎盖,车身也喷上了多处不同的颜色。检查人员发现,这辆轿车内部也动过不少“手术”,排气管、保险杠、轮胎等都有被改装过的痕迹,发动机是否经过改装则有待进一步检查。民警当场扣留了这辆轿车以及驾驶员的驾照。

  10分钟后,检查人员又发现一辆经过改装的“甲壳虫”轿车。这辆车的轮毂明显比普通轮毂大,车身的大包围也加大了。

  短短两小时,民警共查处非法改装的小客车4辆、已擅自拆除座椅的面包车6辆、私自安装警报装置的车辆2辆。民警依法扣留这些车辆,收缴非法装置,责令车主恢复原状,并依法对车主处以200元罚款。

  市交警总队总队长助理季平表示,擅自改装车辆容易埋下安全隐患,我国法律明令禁止。比如,加装涡轮增压等动力装置后,行驶速度大大超过该车原先的设计时速,制动等安全系统无法与之匹配,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可能酿成重大交通事故。令人忧虑的是,许多业主擅自改装车辆恰恰就是为了飚车。午夜时分在外环线、中环路、南北高架道路上,飚车现象时有发生,十分危险。

  据了解,一些汽修、汽配商店为了牟利,打着汽车美容装潢的招牌,偷偷从事违法改装。本市交警部门正与工商管理部门以及城市交通管理部门联手整治,一旦发现违法改装车辆,不仅要依法处罚车主,还要追究改装车辆的店家的责任。

  据悉,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擅自承接机动车改装业务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维修经营许可和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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