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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同学家只为寻刺激 警惕孩子好奇心畸形发展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5日11:24 青岛新闻网

  晚报讯小亮家的打火机、香烟、纪念币、戒指、耳环等小物件开始莫名其妙地消失,直到一台DVD机也不见了,家人才反应过来有贼。警方发现,嫌犯竟是小亮的同学小梁,而他的作案目的只是为寻刺激,偷到的东西大都被遗弃。近日,四方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小亮的同学小梁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04年9月底的一天,小梁捡到了同学小亮的钥匙,并把钥匙藏了起来。10月底到1
1月期间,小梁找好时机潜入小亮家中,他用钥匙开门入室,在屋里找到了人民币90多元和一个漂亮的打火机。偷的东西不多,可刺激的感觉让小梁欲罢不能,第二次,他又拿走了香烟、纪念币、戒指、耳环等物品,最后还从小亮家偷走了一台DVD机。警方找到梁某时,赃款已经被挥霍一空,大部分的赃物因无用被小梁随意丢弃了。20岁的小梁带着和年龄不一致的孩子气。“开始就是好奇,想进去看看,顺手就拿点好玩的。”对于盗窃的罪名,小梁说自己没有预谋,“偷窥的感觉很刺激,拿了东西之后兴奋得睡不好觉。”小梁说。

  “偷窥、偷拿别人的东西是青少年在成长期普遍存在的一种心理障碍,每个人都有好奇心,都有占有欲。”第七人民医院心理专家表示,如果正确引导,这个阶段会很快过去,孩子就能够健康发展,如果疏忽,任由他养成坏习惯,形成不健全人格,那后果不堪设想。家长和老师应帮孩子建立尊重别人的思想,在发现孩子的不良习惯时可以咨询心理医生寻求具体解决途径。(赵黎王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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