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五类场所拟立法禁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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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1:14 北京娱乐信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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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报讯据《羊城晚报》报道,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广州市控烟立法征询会”上获悉,广州今年将“控烟立法”列入议事日程,拟对一些场所明确禁烟。 省控烟协会建议,控烟立法应该首先考虑以下的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会议室,总之有空调的地方要严禁;青少年活动的场所要严禁,包括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部门要严禁;公共交通工具、电梯间要严禁;歌剧院、戏剧院、艺术馆、博物馆也要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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