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部分商品起名滥用谐音越起越邪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2日15:54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饶婷)一些商品起名滥用谐音,越起越邪。为求轰动,一种休闲食品居然取名为“什么丸意儿”。家长们纷纷表示孩子们是这类产品的消费者,如果这种贬损语让他们觉得朗朗上口,习以为常,将误导未成年人。

  记者近日在海淀区的一家超市见到这种商品,这种杯型装食品,杯身三面和顶盖上都醒目地标注了“什么丸意儿”字样,并还加注香脆丸等字样。而里面是做成小球状的膨化食品
。根据国家《商标法》有关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不仅不得作为商标注册,而且也不得作为商标使用。这个“什么丸意儿”是怎么出炉的呢?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某家制造商经授权在国家商标局注册了“丸意儿”商标。而在商品包装上,品牌名称却以“什么丸意儿”出现。属厂家为了商品惹人注目,刻意所为。而这一旨在吸引眼球的做法,却让不少家长为之侧目。现场一位家长对记者说:“这种食品我是绝对不会给孩子买的,这么不雅的名字,简直是恶俗无聊。”

  记者从市广告协会了解到,目前一部分企业在品牌设计的过程中确实存在过分求异而走向极端的问题,出现了不少类似这种有争议的谐音品名。像“跳跳豆”、“清嘴含片”,被谐音成“挑逗”和“亲嘴”;有的方便面包装上大书“泡的就是你”。包子和奶茶,谐音成充满血腥与媚俗的“仁肉”包子和“二奶”茶,其“理由”是:“仁肉”为虾仁肉,“二奶”即“牛奶+豆奶”。这些低俗的谐音品名大打擦边球,以恶俗来冲击人们视觉。

  北京师范大学的有关儿童心理专家表示,未成年儿童对事物的辨别能力不强。那些格调低下、用语不当、缺乏美感的商标名称,天长日久,对于他们的消费者儿童,无疑会带来负面影响。为了下一代的身心健康,有关方面应加强对这类恶俗谐音商标品名的监管,杜绝商家打擦边球。

  网络编辑:刘春燕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