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妇女背着奶娃娃当街贩毒(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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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10:54 云南日报 | |||||||||||||||
“抱孩”贩毒有恃无恐 昨日中午1时,联盟派出所民警对辖区进行例行治安检查,检查至环城北路时,民警发现十几名身背小孩的妇女在附近路边来回走动,还不
记者在现场看到,这群妇女的年龄大多在20至25岁之间,抱着的幼儿年龄都不超过1岁半,绝大多数孩子手中还抓着奶瓶。面对派出所民警的讯问,16名妇女神情出人意料地平静,没有一个人面带惊恐。据交代,16名妇女都是贵州人,对贩卖毒品的事实也不予否认。 是否亲生有待警方鉴定 这16名贩毒妇女在被抓住后,为何毫无惧色?记者从昆明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了解到,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有关规定,对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犯罪嫌疑人,只能采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并且不适用死刑。就昆明市而言,零星毒品犯罪大部分是由“抱着小孩的妇女”实施的,但她们怀中的孩子不一定都是亲生的,有的孩子是花钱向他人“租借”、“用后归还”的,有的孩子甚至是买来掩护作案的。公安机关在抓获这类犯罪嫌疑人后,将对她们和孩子进行亲子鉴定,待鉴定结论作出后,再按照法律规定分类处理,因此案件还需进一步审理。 孩子不是犯罪“挡箭牌” 孩子不是犯罪的挡箭牌!采访中,警方一再向记者表示,虽然我国的相关法规对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犯罪嫌疑人,采取了相应的人道措施,但并不说明犯罪嫌疑人能逃避法律的惩处,那些怀抱孩子就有恃无恐违法犯罪的人,其实是既害了自己,更伤害了年幼的孩子。懵懂无知的孩子是无辜的,他们面对的将是残缺的家庭和缺失的母爱。 张慧敏 申时勋/文 苏 颖/摄(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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