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惯犯改行“当”警察 招摇撞骗四进宫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9日11:08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淄博9月28日讯(实习生 潇婧 通讯员 徐志东)吕某今年只有36岁,却断断续续、三进三出、有近15年的牢狱生涯。17岁时因盗窃罪被劳动教养2年,1989年因同样罪名被判3年有期徒刑,1993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2001年10月被假释。2005年1月以来,刚刚通过假释考验期的吕某不但旧习不改,反而变本加厉,冒充警察骗取他人钱财,共计人民币1.3万多元。9月24日,张店区人民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吕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

  刚刚劳改释放的吕某,想赚钱又不想花力气,思前想后冒充警察骗起钱来。他买来仿真枪、手铐、对讲机等工具,假造了一份证明其身份的《个人简历》,开始了招摇撞骗生涯。2005年1月,吕某在网上认识了来淄博打工的女孩王某,相约见面后,吕某向王某展开猛烈攻势,并告诉王某他是某公安局刑警大队的一名警察。从小崇拜警察的王某轻信了吕某的话,很快与其谈起了恋爱,并搭建了“爱巢”。王某以为自己终于找到了幸福,对吕某千依百顺。于是当吕某表示最近手头有点紧,又急需要钱办案子时,王某毫不迟疑地从银行取出3400元钱交给了吕某。后来,吕某又以帮王某办理驾驶证为由骗取王某现金2300元。

  2005年4月,吕某通过王某认识了李某。当时李某的男友因打架斗殴被羁押在看守所。按规定,在案件未审理之前,家属不能与犯人见面。听说李某非常想与男友见面,吕某又打起了算盘,谎称自己可以为她办理相关手续,让她与男友见面,但需要一些钱打通关系,先后6次骗取李某现金8200元。

  (A23)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