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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明确规定抛媚眼为性骚扰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04:13 重庆晨报

  据马来西亚《新海峡时报》10日报道,马来西亚公共服务部向本国近100万公务员下达规定,明确了一些被视为性骚扰的行为,让他们有所警惕。

  该规定称,公务员在未得到(男或女)同事的同意下,不可拋媚眼挑逗,不准发送色情内容的手机短信,不准说“黄段子”,连拥抱也不可以,否则就会被视作违反规定而受处分。

  据报道,马来西亚公共服务部一位官员解释说,对性骚扰犯罪并没有明确的性别界定,男人或女人都可能骚扰同性的同事。

  在规定中,下属可以举报上司

性骚扰,也可举报他人以性服务换取升职等行为。然而,同事间互相握手,或多人聚在一起谈论有关性的问题则没关系。这是马政府首次就性骚扰问题向
公务员
下达具体指示。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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