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男子挟持13岁女童40小时3次将其奸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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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09:46 每日新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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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地在本市暂住的男子见年仅13岁的被害人从自己的暂住地经过,遂产生歹念,强行将被害人拽进屋中,以引诱和暴力手段将被害人奸淫,后又将被害人控制在屋内长达40小时,直至女童被其父亲救出。本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经过依法审查,以涉嫌强奸罪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指控中称,被告人姜某某,系外地来津打工的农民,暂住在本市津南区
记者 宫伟 通讯员 王富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