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会计借贫困生发财 截留困难补助139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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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10:57 海峡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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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7日上午,华侨大学财务处原会计肖书毅贪污一案(本报7月27日曾作报道)有了结果。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肖书毅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肖书毅于2001年7月至2005年2月间在华侨大学财务处担任会计,同时负责该校学生奖、助学金和困难补助金的发放审核工作。
2001年10月至2005年1月间,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截留该校各院系、学生处报送的部分“学生特殊困难补助和奖学金发放花名册”。待各院系、学生处向财务处报送新一批“花名册”时,肖某再用以前截留下来的“发放花名册”套入本次“发放花名册”当中,以重复报支或以少报多的形式做账,再将重报或多报的金额以自己的名义填入报送银行的“花名册”,由银行从华大的账户转账到自己开设的个人银行账户上,数量达150笔之多,共骗取金额约139万元。 案发后仅追回赃款216004元及东南汽车1辆,其余均用于挥霍及借与他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肖书毅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采用重复报支及以少报多的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因其贪污的款项系学生奖学金、困难补助金,且案发后大部分赃款未能追回,予以从重处罚。 N魏柳菁/蔡宗谋/骆志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