弑父儿领刑15年 道谢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08:18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
晨报讯 (记者 王欢)“李铁岩犯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昨日,法官庄严宣判。 28岁的李铁岩流着泪说:“谢谢……我将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来伺候母亲……” 李铁岩家住新民市大民屯镇。在村民眼中,他是个老实孝顺的儿子。
今年5月12日晚,李铁岩的父亲李某喝完酒回家,因琐事与儿子争吵,并向其索要家中的存折。父子俩在争抢存折中,醉酒的父亲用刀“威胁”儿子,李铁岩见状拿起一镐把,朝父亲头部打去,父亲应声倒地,停止了呼吸。次日,李铁岩被抓获。 8月2日,沈阳中院开庭审理这起“儿子杀父”案。李铁岩的母亲和村民代表早早赶到了法庭,“不怨儿子啊,他当爹的没有样……”李母哭着说。 当庭,李铁岩的辩护律师拿出了一份特殊的材料———有村委会盖章的全村村民联名“求情书”,村民们证实被害人李某多年来性情暴躁,常打骂家人,其女儿因此离家出走,而李铁岩平时老实厚道,请求法官从轻判处他。 昨日,法院审理后认为,李铁岩在公安机关能够主动交代,认罪态度好,并且案件发生在家庭内部,对社会危害性较小,加之其没有前科劣迹,故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