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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下签订离婚协议合法吗?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17:56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呼市热线4965599消息(实习记者 孙超 唐倩)“我的一位好朋友私下和丈夫签订了离婚协议,他们认为这样就算是离婚了,他们现在在法律上还存在夫妻关系吗?”昨日,一位姓刘的女士打进晨报热线问。

  随后,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呼市新城区婚姻登记处的于主任。于主任介绍,居民不能自行拟订离婚协议,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第二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
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按照法律程序办理离婚,私下拟订离婚协议是不被法律认可的,因而也不可能生效。于主任通过晨报向广大市民呼吁,增强婚姻法律意识是每个公民应该履行的义务,大家一定要通过法律,通过正确的途径来维护和保障自己的婚姻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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