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娃餐厅”失火死者家属索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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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11:36 南京报业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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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日报报道】(实习生 刘婷婷 通讯员 汤萱 记者 殷学兵)“娃娃餐厅”失火,老板被检方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批捕(本报曾作详细报道)后,日前,他又被一受害人家属告上玄武区法院,索赔各项损失31万余元。 “娃娃餐厅”位于玄武区碑亭巷191号。受害人之一的张某家人诉称,今年6月26日晚11时许,张某等5人来到“娃娃餐厅”二楼包间宵夜。第二天凌晨零点20分左右,“娃娃餐厅
经消防部门认定,火灾是由厨房操作间顶棚木质楼板底部的电气线路短路引发,该餐厅老板金某疏于消防安全管理,对火灾事故负直接责任。另外,“娃娃餐厅”在装修、营业过程中,有9项违规之处。 张某家人认为,导致张某死亡的直接原因是“娃娃餐厅”老板金某违法经营、违法搭建、违反消防法规。玄武区房产经营公司出租公房给金某经营餐厅,但对金某长期违法经营、违法使用公房的行为不闻不问,在管理上存在明显疏漏,应该承担过错责任。因此,张某家人将金某、玄武区房产经营公司告上玄武区法院,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计人民币31万余元。 玄武区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编辑 五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