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离婚率低于全国平均数 协议离婚超过打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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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0日03:12 信息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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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王丽凤 通讯员陈婉铃) 去年10月,新《婚姻登记条例》开始实施,结婚和离婚的办理手续都得到了极大简化,使得很多人担心离婚率会有大幅上升。然而,根据省民政厅最新数据,自1980年以来协议离婚首次超过“官司离婚”,全省去年的离婚率维持在1.55%的较低水平,远远低于全国2.1%的平均离婚率,离婚高涨现象并未出现。 协议离婚首超官司离婚
据了解,自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以来,个人协议离婚不再需要单位、街道提供证明,离婚手续大大简化,更多人倾向于选择去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从昨日省民政厅提供的数字来看,去年全年,全省各级婚姻登记机关共办理协议离婚32611件,比前年的24860件增加了7751件。但同时,全省的离婚率却没有显著升高,主因在于各级法院受理的离婚申请仅有27548件,比前年的34763件下降了7200多对。离婚总数上仅比前年同期增长500对。 另外,省民政厅负责婚姻登记的有关人士表示,按照过去2002年以前的统计数字,去法院离婚的人数一直是去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数的两倍。而新的《婚姻登记条例》的颁布大大改变了这种情况,协议离婚的数字自1980年以来首次超过了“官司离婚”。这表明新条例为群众提供了方便,而群众对待离婚也更加理性,通过协商自主分割财产、确定孩子的抚养权成为夫妻双方解决离婚纠纷的主流。 去年58万多人喜结连理 在登记结婚方面,去年广东各级婚姻登记机关共有58万多对新人办理了登记结婚手续,比前年增加8.3万多对,同比增长近17%。结婚人数占广东总人口的15‰,高于全国12.6‰的平均水平。 在谈到结婚人数显著增加的原因时,婚姻登记处有关工作负责人认为,结婚手续的简化是数量增加的主要原因。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婚姻登记工作一直存在着几大弊端,违法登记和搭车收费尤为突出。这严重侵害了婚姻自由权,很多婚姻当事人由于无法登记,干脆就不登记同居。而新的《婚姻登记条例》杜绝了个别村、镇存在的违法现象,使得全省婚姻登记更加快捷和规范。 目前,韶关、湛江、梅州、惠州、阳江等地已基本实现了婚姻集中或相对集中登记。从城区状况看,有近40个城区实现了集中登记。 相关专题:《婚姻登记条例》出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