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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出台新规定 解决“婚姻状况证明难”问题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2日16:5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2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近日出台新规定,以解决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所出现的婚姻状况证明难问题。

  据悉,新出台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当事人结婚由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的做法,改由当事人作无配偶声明。该改革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同时也带来了一个新的问题,即新条例实施后,单位、村(居)民委员会不再掌握当事人的婚姻状况,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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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需要婚姻状况证明时由哪个部门负责出具?

  针对该问题,民政部近日出台了新的规定,即当事人在办理房产交易、贷款、出国结婚等活动中婚姻状况证明时,民政部门可以根据所掌握的婚姻登记档案为当事人出具在本辖区域内“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由于目前尚未形成完整的婚姻信息系统,“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须备注不排除在其他区域登记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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