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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政府奖学金今秋发放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14:23 海峡网-厦门晚报

  本报讯(记者 吴慧泉)政府奖学金全省每学年定额发放给1000名学生,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

  经省政府同意,昨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下发了《福建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据悉,政府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省行政区划范围内地方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成人高校普通班,不含部属院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不

包括当年入学新生。

  政府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评审和发放同步进行,均按年度申请和评审,每年9月开始受理申请。

  学生可根据政府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按学年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每学年一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连续申请),但在同一学年内不得同时申请和享受国家奖学金、政府奖学金和政府助学金。

  各设区市参照该《办法》设立本地区的政府奖学金,可称为“××市政府奖学金”。(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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