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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初中小学取消重点班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02:41 重庆晚报

  本报讯从9月1日起,初中、小学分设重点班将是违法行为。昨日,记者从市政府组织召开新《义务教育法》座谈会了解到,今秋我市将重点查处这一行为。

  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义务教育法》第22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极其教育行政部门应该促进学校均衡发展,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开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市教委负责人表示,今年秋季开学以后,将组织教育督导人员到各学校重点检查执行情况。对已经开设了重点班、特色班的学校,必须立即取消这些班次,并将所收的费用退还给学生家长。如果在开学后的督导检查中发现学校有违法行为,将按照法律的规定给予严处。

  记者汤寒锋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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