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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不得分重点和非重点班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9日11:07 沈阳网-沈阳日报

  本报讯从今年9月1日秋季新学期开学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将正式实施。7月28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召开了新《义务教育法》座谈会。

  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是首次将素质教育正式写入法中。

  与会人员认为,新法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和非重点班。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预防发生事故。

  市领导张卓然参加了座谈。(田丹、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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