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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增长方式与转变政府职能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05:48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作者:辛木

  近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吴敬琏在接受《财经》杂志专访时指出,收入不平等有两个可能的来源:一是机会的不平等,一是结果的不平等,目前中国社会贫富悬殊,主要来自机会的不平等,但现在好像集中注意的是结果的不平等,于是就要限制国企经理的最高薪酬,对一般的富人征高额税等等;还动不动就要“向富人开枪”。这种说法和做法不但
没有抓住要点,还会导致严重的社会后果。(见11月26日中国经济网)

  笔者对此感到费解。吴先生认为,机会的不平等就是官员腐败,笔者承认这一点,但机会的不平等并不只是出自他们,如那些借助社会公共政策上的不平等、社会资源分配上的不平等而暴富的私营矿主和

房地产商,就是由机会的不平等造成的,向他们征高额税难道是追求结果平等吗?

  那么,吴先生所说的富人阶层,即医生、教授、国企高管、中小企业主等等,他们致富过程中真的都与机会不公无关吗?我看未必,去年

中航油事件主角陈久霖的年薪高达2350万元,如果没有行政垄断,他能获得如此业绩、得到这样高的薪水吗?

  吴先生还说,混同两种不平等,把矛头主要指向结果不平等的最大问题,是把“反腐”和“反富”混为一谈。言外之意,中国人把深恶痛绝的反腐心理,给泛化成了“反富”心理,这才向中等收入阶层征收高额财产税的。可是,一方面规范社会的机会平等,一方面向富人阶层征收高额税,是许多国家的惯常做法,从来没有发现这样做会导致严重的社会后果,怎么到咱这里就成了“向富人开枪”,就“将会导致严重的社会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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