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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一级厨师为肖像权讨说法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6:43 北方晨报

  未经本人同意,照片被制成巨幅海报挂在饭店外

  本报讯 樊锡克 记者常琳报道 一位国家特一级厨师的照片,在没有经厨师本人同意的情况下,竟然被厨师所在饭店制成了广告招牌。该厨师认为饭店的做法侵犯了他的肖像权,为此,他将该饭店经理告上法庭,并索赔两万元。日前,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纠纷。

  今年60岁的万国厚是一位有着44年工作经验的国家特一级厨师。今年7月,一位姓刘的老板通过别人介绍找到他。刘某称自己想开一家饭店,要聘万师傅为饭店的行政总厨,月薪4000元。万师傅爽快地答应了刘某的邀请。开业前,刘某要给万师傅照一张照片。万师傅说,工作照可以,只能在店内悬挂不能挂在外面。刘某一口答应下来。开业后,饭店大堂里挂了一张万师傅身穿短袖衬衫,脖子上挂着两块奖牌的放大照片。许多人都慕名来到该饭店包席,饭店生意也很红火。

  饭店开业20多天后,一天早上,万师傅发现自己原本放在饭店里的工作照不知什么时候被放大好几倍,并做成巨幅海报挂在饭店门口。万师傅当时很生气,让刘某将海报撤掉,刘某口头答应出差回来后就撤。可是刘某回来后,万师傅多次催促,海报仍没有被撤掉。今年10月万师傅决定辞职,同时要求刘某将店外的海报撤下来。10月中旬,刘某的饭店也停止营业并转租给别人,直到10月27日,万师傅的巨幅海报才被撤下来。

  万师傅认为,刘某未经本人许可,擅自将他本人的照片用于商业广告中,已经侵犯了他的肖像权,于是将该饭店经理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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