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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视广告“沾上”征兵广告 有关部门称将严肃查处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01:36 新桂网

  新桂网-南国早报见习记者唐斯佳

  本报9月26日曾刊登《三军仪仗队竟成饼屋广告》一文,披露了一家饼屋利用三军仪仗队做广告的违规行为。眼下正是征兵季节,一些商家又瞄上这个“商机”。近日,南宁一家医院利用征兵宣传为该院的激光近视治疗中心做广告。对此,有关部门表示是违规行为,将进行查处。

  “征兵宣传”上有医疗广告

  10月26日上午,记者在南宁市新民路一小区的围墙上看见一张“变了味”的“征兵宣传画”。画面左边是头戴钢盔的解放军战士,右边是一名佩戴大红花的新兵。“一人参军,全家光荣”8个大字特别耀眼,在大字下方,写着“2005年冬季征兵基本条件”。其中一个条件是“视力左眼裸眼4.8,右眼裸眼4.9”,后面用括号特别注明“经国家卫生部、体委、军委以及国家公务员考委会联合认定,经准分子激光手术治疗的患者,均可参军及参加公务员考试”。再往下看,有几行黄色的字体,上面写着“应征入伍者凭村委会、居委会应征证明或爱眼卡,均可优惠专家手术费600元,享受4000元/双眼全包的优惠近视手术治疗价”。

  在这张“征兵宣传画”的下方,用大号字体写着南宁市××

医院激光近视治疗中心,标示有该院所获得的荣誉以及医院的地址、电话和网址等。

  医院称广告未经他们审核

  由于正是征兵季节,这样的广告吸引了许多人的注意。围观的多数人都认为,这样的广告不妥。一位正在看该广告的男子说,本来很光荣的参军行为,硬是跟治疗近视眼扯到一起,让人觉得不舒服。另一市民认为,商家利用征兵宣传为自己打广告,不但有损军队的形象,还属于违规行为。

  记者随后采访了该医院办公室一位姓屈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称,激光近视治疗中心是该院与长沙一医疗器械公司的合作项目,医院只提供场地和医护人员,负责医疗技术方面,具体的运作由长沙的公司负责。这幅广告是该公司制作的,并未经过院方的审核和允许。

  长沙的医疗器械公司的一位李姓负责人则称,在得到几个城区武装部的许可后,他们才印制这张广告,发到各社区去张贴。但李先生没有透露与公司合作的城区武装部是哪几家。

  工商部门表示要查处

  记者联系了广告上“报名点”所在的兴宁区民生办事处武装部的黄部长。黄部长表示,武装部有自己的征兵经费和征兵宣传资料,而且宣传工作从10月28日才开始,征兵宣传资料上不可能有治疗近视的广告。

  记者看到的这张“征兵宣传画”是不符合规定的。南宁军分区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人民武装部的值班人员均表示,他们没有看到过这张宣传画,更没有与什么激光近视治疗中心合作。青秀区武装部的值班人员详细询问广告上的一些信息后,语气肯定地说,这是违反有关条例的,他们将向南宁警备区汇报,并联合工商部门进行查处。

  南宁市工商局广告所的陶女士说,如果只是贴出征兵条件宣传,这是公益广告。但下面附带打上了激光近视治疗中心的广告,就变味了,变成了利用军队、军人来做商业广告,必须予以严肃查处。与记者通话后,陶女士立即打电话给南宁市××医院,了解详情后,她要求该医院将张贴出去的广告立即撤回来。

  编辑:韦怡 作者:唐斯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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