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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居民来沪就业有优惠无需经验可享社保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10:17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 沈蔚 实习生 赵晓侠)10月起,台港澳居民到沪就业实行新的《台湾和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台港澳人员无需从业经历就可在沪就业。具体可享受的社保待遇,记者昨日从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上海正在根据自身需求制定相关细则,预计下月出台。

  据悉,今年上半年新到上海就业的台港澳人员已超过3600人,累计在沪就业人数已

达17000人。根据新规定,没有就业经历的台港澳青年在大陆高校毕业后,也可以直接在大陆就业。其他台港澳居民只要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条件,可以同内地居民一样平等就业。新规定还取消了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具有相关资格证明的规定,台港澳居民只需有原工作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证明,就可以在内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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