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名中学生赢得肖像权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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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08:09 法制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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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记者李光明 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刑事案件,安徽省霍邱县某中学的6名初中生在老师的带领下参加了“混合指认”,没想到这一情景几天后在电视新闻节目中播出,6名学生面部未经技术处理,被认出后遭人嘲笑。为此,6学生认为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侵害,将办案公安分局及电视台、学校一并告上了法庭。近日,合肥市包河区法院一审判决该公安分局和电视台共同向6名学生公开赔礼道歉,以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共3.6万元。 今年3月20日,霍邱县某镇发生一起强奸(未遂)案,当地警方立案后,于同年4月13日下午将犯罪嫌疑人朱某抓获。为确定嫌疑人的身份,公安机关找到当地中学请求予以协助,找几名与朱某年龄相仿的初中男生参与“混合指认”。当晚,该中学指派一名老师带领6名初中男生来到公安分局,在民警向同学们介绍了混合指认的内容后,6名学生按照要求手举号码牌和嫌疑人朱某一起排成一队由受害人指认,整个过程被公安机关用摄像机录下来。结果,通过“混合指认”,朱某被指认出来。 然而,事过不久,电视新闻中报道了这一事件。在电视画面中,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朱某面部作了某种程度的技术处理,反而同样是未成年人的6名学生脸部却未作任何处理。虽然时间只有两秒,还是有不少同学和熟人认出了他们,于是不时有人开玩笑地称他们为“嫌疑犯”和“几号强奸犯”,让6人很是恼火。6名学生便以损害了他们的肖像权、名誉权为由,把公安分局、电视台、学校告上了法庭,要求被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共3.6万元。 (责任编辑:徐艳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