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法官有了年休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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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00:52 燕赵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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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吴艳霞通讯员孙建敏)据悉,目前在平山县人民法院,法官休年休假已成为一项制度被大力推行。据称这是法官工作人性化的一项改革。 日前,平山县法院以文件形式作出关于法官实行年休假制度的通知,其依据为省、市委《关于认真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制度的通知》。 在落实年休假制度同时,平山县法院还提出不能耽误工作的要求,规定法院领导休假要根据分管工作情况,提前作出计划,经院长批准后报政治处备案;各庭、室、处、队干警休假,不能影响审判、执行和其他工作等。 据了解,法院政治处还建立了全院法官年休假专门个人档案,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真正把这一工作落到实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