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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后勤副处长专吃回扣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2日08:18 潇湘晨报

  本报讯身为湖南大学后勤服务公司副经理,魏某利用职务之便,大肆聚敛钱财。日前,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终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

  1993年至1997年期间,魏某先后担任湖南大学膳食科科长、总务基建处副处长。其利用职务之便,以每吨煤提收8元钱“回扣”的价格一共收受供煤商严某的贿赂款62700元。1998年至2004年期间,魏某担任了湖大后勤处副处长、后勤服务公司副经理,他再次利用职务

上的便利,13次收受供煤商陈某送来的回扣款共计64000元。2004年6月15日至6月17日,湖大纪委在找魏某谈话时,魏交待了其收受贿赂的犯罪事实,事后其家属向检察机关退还了全部赃款。李柯帆臧洁 黄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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