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收费须公示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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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03:40 北京晨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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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市教委 违反一费制市民可举报 晨报讯(记者 罗德宏)今年新学期开学,本市中小学将实行“阳光收费”,各校要向社会公示收费详情及投诉电话。记者昨天从市教委获悉,今年本市将继续实行 据介绍,开学后,本市教育、价格、财政、监察等多部门将对学校收费进行检查,对违反“一费制”收费管理办法的学校与个人,将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市教委、市纠风办、市监察局等七个委办局日前联合发出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通知,明确规定要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落实“一费制”收费政策,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标准及配套管理办法,并要求各校建立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通知禁止将不合法的收费项目及标准通过公示“合法化”,确保公示内容合法有效。 另外,自2005年新学年起,各学校不得选用未列入《教学用书目录》的地方教材。禁止搭车收费和各种形式的摊派,严禁各级各类学校强行推销、订购、购买保险、课外读物、生活用品等。 相关专题:北京晨报聚焦栏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