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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癫媳妇杀死儿孙9旬婆婆讨要房产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2日10:05 武汉晚报

  疯癫媳妇杀死儿孙9旬婆婆讨要房产法院: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也有继承权

  本报讯(记者王兵通讯员胡小龙)疯癫儿媳杀死丈夫和儿子后,非但没被追究刑事责任,经法院审理还对房屋享有大部分产权。昨日,92岁的王婆婆收到判决书才明白,儿媳虽疯仍有继承权。

  据介绍,王太婆的儿媳叫方莉,一贯性格内向。5年前下岗后,被丈夫黄琛安排到一家公司做清洁。

  2003年3月,有人开玩笑说黄琛在外面玩女人,方莉为此伤心不已。6月26日晚,方莉趁丈夫熟睡将其砍死,口里念叨着:“我宁可杀死你,也不会让你在外面鬼混。”10岁的儿子黄磊也惨遭不幸。

  案发后,方莉经市精神病医院鉴定无刑事责任能力,汉阳警方作出撤销案件决定。

  每天与杀子凶手生活在一起,王婆婆非常难受。今年4月6日,她告上法院要求继承儿子留下的房产,并认定方莉丧失继承权。

  经查,该房屋系单位直管公房,其中60%%的产权属黄琛夫妇所有。法院认为,方莉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情况下杀人,依法仍享有继承权。黄琛的遗产应分成三份由王婆婆、方莉和黄磊继承,其中黄磊所获遗产转由方莉继承。

  鉴于王婆婆生活困难,法院酌情判其占有20%的产权,而方莉所占份额多达40%。(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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