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大肆盗卖金矿石五民工一审获刑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2日03:56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三门峡讯5名民工利用为国有金矿开采矿石的便利,盗走大批高品位矿石而后卖掉,得赃款52万元。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一审以职务侵占罪分别判处赵丰贵、王铁辉等5人有期徒刑8年到2年,并各处没收财产10万元到1万元。

  去年4月前后,在国有金渠黄金股份公司灵宝市阳平镇境内1250坑口干劳务的赵丰贵、王铁辉、谈玉刚、李好星、向付春等人,在施工期间将高品位金矿石挑选出来,然后转运到
与1250坑口相通的故县镇采场1207坑口巷道中,再利用私人关系从1207坑口将矿石运到别处加工,共得赃款52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上述5人利用为国有金矿工作的便利,大肆盗取金矿石,所犯罪行触犯了刑法中关于“职务侵占罪”的规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责任编辑:任远飞


  爱问(iAsk.com)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