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扫除障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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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0日13:11 兰州晨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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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扫除障碍 乱收费乱罚款就电话举报 本报讯(记者梁峡林实习生王沛陈洞达)“为清除影响非公有制发展的障碍,省政府近日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在全省开展一次整治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乱收费、乱罚 据介绍,本次专项治理行动旨在清除影响非公有制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确立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实现公平待遇、公平竞争;依法保护非公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监督管理和服务;引导非公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促进全省非公经济快速发展。省政府要求:搞好专项调研,提出对策;加大重大案件的查处力度;确定一批重点联系企业名单,随时了解和掌握非公有制企业治乱减负情况;建立企业治乱减负网站,公开有关政策和标准,同时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省企业投诉中心:0931—8481333;省企业减负办:0931—8464058。 超范围收费企业可拒缴向非公企业收取行政事业性费用,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和省政府发布的目录执行,目录以外收取的,企业有权拒缴;对涉及个体私营等非公企业的收费项目要认真进行全面清理,不符合规定的一律取消;对公私企业实行统一政策,取消专门针对个体户、私企收取的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集资、罚款项目和各种摊派等歧视性收费;建立健全审批、收缴和使用管理制度,所有新增涉及非公企业的收费要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必须凭价格主管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向非公企业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实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 禁止向私企乱收评奖费放宽非公企业市场准入,对初创小企业减免登记注册费,取消针对非公企业在市场准入、土地使用、进出口贸易、金融信贷等方面的歧视性政策。禁止对个体私营等非公企业乱检查、乱批评、乱培训、乱拉赞助,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务院批准外,不得以各种名义举办对非公企业的评比或变相评比活动(包括对企业、企业经营管理者、企业产品、企业经济效益等进行的评比、排序、评选、评估、评优等活动)。凡是要求非公企业进行的强制性培训,组织者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严禁中介机构强制收费整顿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向非公有制企业的收费,中介机构提供服务时,要采取“自愿有偿”的原则和有关规定收费,禁止中介服务机构向非公有制企业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禁止强制非公有制企业代收各种费用,基层组织不得以各种名义向所在区域的非公企业摊派费用。 本报记者梁峡林实习生王沛陈洞达(来源:兰州晨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