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晨报报道,西南师范大学教授陈国生日前(2001年12月11日)连续成为两起著作权官司的被告。首先状告他的是与之同在一系的教授蓝勇。近日,就在法庭向他发出传票之际,贵州师大教授张新民的一纸诉状,也递交到了重庆市一中院。据悉,全国另有几名教授也正准备对陈的“剽窃行为”展开起诉。
蓝勇教授指控他1997年发表的一篇论著严重“抄袭”了原告的论著和手稿,甚至连原告论著中的校对失误也一并照录。蓝强调,陈国生这篇6000多字的文章中,有1600字左右直接抄袭自己的论著和手稿,不仅剽窃了原告的重要学术观点,而且“基本上是原文照搬”,且未注明来源。
贵州师大张新民教授则指控陈的另一篇学术论著“直接抄袭”了自己的论著,涉嫌“抄袭”的多达2600多字,且“许多已经构成了被告论文的主要部分”。
两原告透露,陈的“广泛剽窃”行为虽已经2000年第3期《学术界》等刊物公开披露,并受到学校的严肃批评教育,但陈“并无悔过之意”。两原告表示,起诉陈的目的在于“打击学术腐败”,维护高校“师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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