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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位被华中师范大学网络学院正式录取的残疾新生,在学校就读10天后,因接受学校体检,认定不合格,被取消入学资格。此事在当地引发激烈争议。
10月30日,记者找到了被学校退学的丁亚伟,他舅舅告诉记者,丁亚伟幼年患小儿麻痹症而双腿残疾,靠着拐杖,完成了小学、中学的学业。今年高考以411分被华中师范大学网络学院法学专业录取。10月8日,他到学校报到、交费、住宿登记后,开始了大学生活。10月19日,学校下发决定:“由于在体检中发现丁亚伟患有小儿麻痹后遗症,其双下肢不能应用,不符合录取条件,另外根据步态跛行不能就读法学、英语等专业的规定,决定取消丁亚伟入学资格。”
接到学校一纸决定后,一家人难以接受这样的现实。他母亲噙着眼泪对记者说:“我们在高考体检表中对丁亚伟的病情就已填得清清楚楚,‘儿麻致右下肢功能大部分丧失,左下肢肌力减弱,限专业录取’,现在录取了怎么突然又不符合录取条件了呢?”
连日来,他们一家先后找到了湖北省残联、湖北省考试院、华中师大等单位,希望能寻求帮助。湖北省残联教育就业部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华中师大的说法站不住脚,根据《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享有同正常人一样受教育的权利。“双拐行走者”不能列入国家体检标准禁止入学范围,能拄拐走路就表明下肢可以应用。而且丁亚伟填写志愿时并未隐瞒身体情况,并表示“服从分配”,希望华中师大给予考虑,收回退学令。
湖北省招办录检组体检专家、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吴荣杨教授认为:“双下肢不能运用者表现为双下肢瘫痪、双下肢截肢之类,丁亚伟的情况不在此列。如确因跛脚有专业限制,学校也应为其更改专业,不应令其退学。”
华中师大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学校作出这一决定,是根据教育部1999年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严格执行的,其中规定,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用者不能被录取;行路步态跛行,不能报考教育类各专业。而丁亚伟符合上述条件,而且他所在网络学院中的三个专业均属教育类专业,以他的考分在别的专业无法调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目前,此事已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丁亚伟的去向已成为武汉街头巷尾议论的焦点。对于双方意见的分歧,有部分教师认为,学校的决定,有根有据,没有错误。但大部分人认为,制定规章制度也应从关心弱势群体的角度出发,希望丁亚伟能重新回到学校。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等多所高校的数百名学生纷纷签名希望华中师大能收回成命。
据了解,湖北省教育厅、残联、华中师大等有关部门正就此事进行协商。湖北省肢残协会副主席、武汉大学弱者权利保护中心律师许康定也表示,如果协调不成,中心将会为丁亚伟提供援助,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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