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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障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
宪法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法制保证,必须切实保障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
1。必须保持宪法稳定
保持宪法稳定,就是维护国家根本制度的稳定,就是宪法在我们国家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根本问题上所确定的基本内容不能改变,如“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国体和政体、基本经济制度等不能改变。如果改变这些东西,否定它,取消它,国家就要变质,人民就要遭殃。同时,宪法要在保持稳定中与时俱进,在与时俱进中保持稳定。现行宪法颁布后,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先后进行了四次修改,通过了四个修正案,共31条。这些修改,都是关系国家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大问题,既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又反映了全党全国人民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认识的深化,从而使宪法更加完善,成为体现时代特征、符合国情、与时俱进的宪法。
2。深入学习宪法,增强政治鉴别力
把宪法和法律交给群众,让群众掌握宪法和法律武器,自觉地遵守和维护宪法和法律,人人养成依法办事的观念和习惯,并且同违反宪法、法律和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的行为进行斗争,这是最伟大的力量,也是我们国家的优势所在。各国家机关既是宪法的主要执行者,又是宪法规范的主要对象。因此,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更应该带头学好宪法,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严格依照宪法办事,真正把宪法作为根本的活动准则。这不仅对保证宪法全面、正确实施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全社会可以发挥带头示范作用。要进一步加大宪法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完善宪法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宪法宣传教育的统筹协调,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普及宪法知识,传播宪法观念,增强干部群众对宪法精神的理解。
深入学习宪法,准确掌握宪法,以宪法为判断大是大非的准绳,才能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行使国家权力的根本政治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决不能有丝毫动摇。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搞西方的多党制或两党制;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搞“三权鼎立”;坚持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不搞两院制。
3。切实保障宪法实施,推进依法治国
现行宪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发展,依法治国进程全面推进,公民更好地享有了权利和自由,宪法实施取得巨大成就。立法以宪法为依据,将宪法有关规定具体化,是实施宪法的重要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有力地推动了宪法实施。同时,我们应当看到,宪法实施中还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如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还需要加强,宪法确定的各项制度还需要进一步配套完善等,全面实施宪法仍然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
加强宪法实施,必须维护以宪法为核心和基础的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这是宪法确定的一条基本原则。我国是一个集中统一的社会主义国家。没有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就不能依法维护国家统一、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样需要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否则,就会妨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妨碍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的发展。因此,立规矩,“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做事情,“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必须加强对宪法实施的监督。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监督宪法的实施。这种宪法实施监督制度体现了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设计,是符合我国国情的。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大宪法实施监督力度,对发现的不符合宪法和法律的问题,及时纠正,有力地维护了法制统一。当然,宪法实施监督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才能更好地保障宪法的有效实施。
保证宪法的实施,最根本、最重要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我国,党、人民和宪法、法律的关系是: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又领导人民遵守、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己也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宪法本身就是党的主张和人民共同意志的高度统一。因此,遵守、执行宪法,就是服从党的领导、服从人民的意志。党的领导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领导国家机关和全国人民遵守、执行宪法。这是依法治国的政治保证,也是我国政治体制的一个鲜明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