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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购买商品房变身经济适用房背后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5日12:24   《瞭望》东方周刊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刘伊曼|呼和浩特报道

  对于业主质疑政府“一屁股坐在开发商一边”,区委宣传部部长侯志慧表示不同意

  杜海龙说自己之所以穿了件警服,是因为这样有安全感,“那天,有几十个穿警服的人,打了我们业主。”

  杜所说的冲突发生在9月22日,当天,呼和浩特市回民区草原明珠小区的部分业主到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上访,反映开发商合同诈骗,“一个‘警察’揪住我的头发,直接把我拖进了政府大院里,然后他把我的脸按在地上踢我??”

  后来经医生诊断,杜海龙为“腰椎外伤,颈椎棘间韧带拉伤”。直到11月底和本刊记者见面时,他依然在接受理疗。

  据当时在场的数位业主说,他们不知道那些人是不是警察,因为警服上并没有警号,“草原明珠小区的保安也是穿着这样的警服。”

  这场冲突,让草原明珠小区的业主们与开发商的纠纷,再一次升级。

  商品房突然变身经济适用房

  杜海龙是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的内科医生。2006年11月,他花17.7万元买了草原明珠小区一套104平米的房子,每平米价格为1670元。

  他告诉本刊记者,2006年10月他去看房的时候,并没有被告知这个房子是经济适用房,而且根据当时的房价,也不会让人想到这是政策性的廉价房---在西北城郊结合部,草原明珠的价格真的不算便宜,同期开盘的宝丽家园,地段接近,是商品房,起价才1228元/平米。

  “当时买房的时候只签了个内部协议。2008年4月,我补签合同的时候,发现签的是经济适用房合同。”杜海龙说。

  “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差别大了!”家住草原明珠小区28号楼的张存信对《望东方周刊》说:“没有升值空间,产权受限,若要转成商品房卖出去,还必须补交土地出让金!你说我们若是真享受了优惠价格倒也罢了,关键是一开始就按商品房买的,谁会乐意这样被欺骗呢?”

  65岁的退休老人张存信交给本刊记者一份378人签字的“草原明珠小区全体维权业主诉求书”,他说,绝大多数业主,都是8月底9月初才知道真相的。

  8月21日,草原明珠的开发商,即呼和浩特市大通众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小区内贴出通告,称草原明珠青城艺墅项目早在2004年9月就取得呼市计委695号立项文件,列入经济适用住房计划。但是由于草原明珠小区的房子于 2007年6月呼市政府出台《呼和浩特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规定》之前就基本销售完毕,所以现在作为“时间节点遗留问题”,得开始为众业主补办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审批手续,以便后期办理产权。

  9月3日,张存信回家去收拾小院,看到几百个业主群情激奋地围在一起,才知道了这个消息,“听他们说要去上访,我就跟他们一起去了回民区政府。到了区政府之后,来了一个副区长,对我们说:‘你们看看,这合同上写的土地取得方式都是划拨,划拨就是经济适用房,你们签字了嘛??你们不想要了可以退??’当时大家就吵了起来。”

  张存信对本刊记者说,当时就有好几个人说,回民区政府解决不了,我们再往上告,但是他觉得这种闹法不好,要以理维权,于是就自己回家写材料了。

  从9月15日到9月20日,张存信在小区里贴了几次“大字报”,分别是号召大家“选举维权代表”及自己起草的 “维权申诉书”等内容。后来业主们去市政府和自治区政府上访,他说自己并没有参与。

  9月20日当晚,他正在家里写材料时,被回民区公安分局的民警带走,随后因“非法煽动策划集会游行”的罪名被行政拘留10日。

  政府被指“屁股坐在开发商一边”

  本刊记者多次拨打大通众鑫房地产公司总经理李冀南的手机,都是关机提示音。大通众鑫的副总经理赵爱平向《瞭望东方周刊》解释说,李冀南因为生意上的一些事去山西了。而对于业主质疑“合同欺诈”的问题,赵爱平表示不做解答。她反复对本刊记者说:“这个事情,你去找区委宣传部,宣传部有统一的解释口径。政府已经介入调查了,我们就不能再说什么。”

  本刊记者询问,政府的说法是否可以代表大通众鑫的意见?

  赵爱平说:“对。”

  草原明珠小区业主杨林、李德珍等人对《瞭望东方周刊》说,“业主开始闹之后,区政府给过解决方案,但是大家并不接受,因为很明显,政府是一屁股坐在开发商一边的!”

  9月12日,回民区政府贴出《通知》:“对于不符合经济适用房准购条件的购房者和不知情的购房者,如果自愿退房,由项目开发企业呼和浩特市大通众鑫房地产开发公司全额退款,并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通知》发布后,业主一片哗然,他们告诉本刊记者,近几年时间,是呼和浩特房价地价上涨最厉害的几年,这样的处理结果显然不合适。另外,他们认为,对受害人没有赔偿,对开发商没有惩罚,这种处理的态度让人无法接受。

  9月23日,即业主到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上访的第二天,回民区政府又贴出了更加详细的一份通知。对约200户购房合同中没有“划拨”字样的业主,可等价换购、可退房,若想把房子转为商品房,自己交每平米100元的土地出让金,余下300元左右由开发商承担;约500户购房合同中有“划拨”字样的业主,可退不能换,若要转商品房,土地出让金全额自己负责;1716户已经签订了经济适用房合同的业主,必须严格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定,办理经适房手续。

  对于业主质疑“一屁股坐在开发商一边”,回民区委宣传部部长侯志慧表示不同意。她对本刊记者说,政府肯定是要保护老百姓的利益的。而对于草原明珠小区的合同纠纷及上访事件,侯志慧说:“具体的情况我们也不是很清楚。政府目前还在调查和处理过程中,所以具体的实情到底如何还不好说,这个时候,媒体的介入并不是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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