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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2月8日电 公务员局今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全文公布《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根据其规定,公务员发生下列四种情形职务就自然免除,其中之一就是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劳动教养。
据“规定”第十六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职务自然免除,可不再办理免职手续,由所在单位报任免机关备案:
(一)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劳动教养的;
(二)受到撤职以上处分的;
(三)被辞退的;
(四)法律、法规及有关章程有其他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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