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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听证第一案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5日10:47   央视《法治在线》

  导视

  终审判决生效之后 一方不服又要再审

  【同期】 再审申请人:这是我们一份新的证据,向贵院提出的这个再审申请

  是否再审怎么决定 公开听证避免偏听偏信

  【同期】 清华大学法学院 教授 张卫平

  在阳光审查下我相信他们会对法院的决定对它的公正度,它的权威性,应该说他是比较信服的。

  敬请收看《第一现场》——《再审听证第一案》

  【演播室】

  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一个案件一旦二审法院判决以后,就是生效的判决,当事人必须得按终审判决来执行。但是,如果判决生效以后还是有人对判决结果不服,那就有可能引起再审。以前,一个案件是否能再审,是由法院说了算。但是,前不久,北京市一中院推出了一项新举措,对再审案件实行公开听证。这样,双方当事人对再审案件都有了发表意见的权利。这次公开听证,也被媒体称为“再审听证第一案”。

  【同期】 审判长 关卫平:今天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依法对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所述事实,以及提供的相关证据进行听证,下面先由这个再审申请人,把那么再审申请人的意见,陈述一下。

  【解说】

  这是一场租赁官司,原告汪传德与北京科技职业学院之间的案件,北京市一中院本来已经作出了终审判决,责令北京科技职业学院退还汪传德18万元预付租金。但是,案件到了执行阶段以后,科技职业学院的财务人员发现,自己手中还有一张向汪传德退还10万元的财务凭证,于是提出了再审申请。

  【同期】 汪传德的代理人:判决已经生效,因为对申请执行人在执行这个案件,你要突然间,二审法院通知需要再审的话,难免对当事人的心理,肯定产生一定的影响,合理的直接怀疑,应该也是有的。

  【解说】

  判决已经生效,并且进入了执行阶段,按理说证据应该在审判阶段都交给法庭了。为什么被执行人现在又找出了新的证据,并且还提出要再审呢?那么,根据法律规定,什么样的案件可以提起再审呢?

  【同期】 清华大学法学院 教授 张卫平

  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可以申请再审。还有这个法官应当回避没有回避,审理案件的法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那么这种情景都可以再审的

  再审的事由呢,按照《刑法》的规矩呢

  其实归纳起来,可以说有十五种

  【解说】

  判决生效又要再审,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提出再审的请求到底有没有充分的证据?为了消除汪传德的合理怀疑,北京市一中院经研究决定,就把这个案件作为再审案件公开听证的第一案来审理。

  【同期】 再审申请人的代理律师 李明 以前再审,再审的申请递交到法院,什么时候给联系答复,什么时候通过,都这当时谁心里都没有谱,到底什么时候也结果,到底怎么看,咱们结果对方什么态度都不清楚。现在通过听证以后,双方当事人对新的证据,或者再审的理由,双方经过质证和变动更清楚。

  【同期】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副院长 吴在存 00:21:28

  打官司主要是打证据,如果证据不作为公开的内容,一个案件,那法院的判决是如何裁断的

  那么当事人呢按照证据规则也举了很多证,但是这些证据呢,哪些你法院采证了,哪些没有采证,作为证据使用的这些证据,如何采他这个证,为什么要采这个证,没有被法院采纳的证据,也要跟当事人进清楚。

  【同期】 清华大学法学院 教授 张卫平

  再审案件公开听证的意义。

  【解说】

  本案作为再审案件公开听证的第一案,也吸引了很多媒体的关注。

  【同期】 再审申请人代理人: 李明 当时有关汪传德的材料,未能查到,判决后,经查实,学院于2006年3月23日已退还汪传德10万元,因此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贵院提出再审申请。

  审判长:就是再审申请过程中,你们有什么,你们这方有没有什么证据需要提交的?

  再审申请人:这是我们一份新的证据,向贵院提出的这个再审申请。我们的新的证据就是06年3月23日,支付汪传德的这个10万元的凭证。

  审判长:被申请人这一方,就对方提出的这个,就是说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据材料,你们这边是否收到了?

  再审被申请人:收到了。

  审判长:针对这个申请人提交的一些证据和相关材料,你们有什么需要进行答辩?

  再审被申请人:答辩总的来讲,对方提出了一个再审请求和事实理由,与事实不符,所提到的一个关于10万块钱的一个支出凭证,这是履行一个案外合同的一个补偿款,与本案根本无关,所以这个申请再审的理由,不能成立,与事实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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