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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乌鲁木齐9月9日电 (记者曹志恒) 从创业之初磕磕绊绊到后来“如鱼得水”,医疗代表孟邴(化名)利用行业“潜规则”先后向三名医院院长行贿。在检察机关介入调查之时,孟邴一份“自白书”将三名“利欲熏心”的院长拉下了水。
“自白书”曝医疗潜规则 当事人免予刑事处罚
“被告人孟邴犯行贿罪,免于刑事处罚。”近日,拿到判决书看到这行字后,孟邴百感交集。
2007年3月28日,原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院长刘保军因涉嫌受贿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就在同一天,身在乌鲁木齐的孟邴,带着自己长达13页、共计五千余字的“自白书”,走进了检察机关。
“我向检察院、反贪局做如下忏悔、自白”,孟邴以这样的心情,开始讲述自己行贿的整个过程。
在这份“自白书”中,孟邴详细记录了向刘保军等三人行贿的全部经过。其中,除了刘的名字赫然纸上外,还有原新疆昌吉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李某、原新疆哈密地区中心人民医院院长楼显明。
从2003年至2004年,在这两年中,身为某电子科技公司经理的孟邴,为推销自己所代理的医疗器械,曾先后给三人以赠送现金的方式行贿达19万元。
近日,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对孟邴行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孟邴在销售医疗器械时,“曾多次给国家工作人员现金共计19万元,其行为构成行贿罪”,但由于其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了其行贿行为”,所以“免予刑事处罚”。
而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构成行贿罪,将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除李某另案处理外,刘保军和楼显明均因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和12年……
行业“规矩”的力量
1995年,孟邴从某医学院临床医疗专业毕业,在医院有了短暂的从医经历后,他加入了某医疗器械公司从事市场推广工作。
2001年3月,孟邴开了家专门销售医疗器械的电子科技公司。孟邴以为,只要产品过硬,服务跟得上,再加上努力,公司前景还是非常“乐观”的。直到2001年5月,在参加了公司成立以来第一个招标项目后,孟邴才体会到其中的学问。
当时,新疆一家医院要购置一台呼吸机,为了推广自己代理的产品,孟邴不厌其烦地向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产品。甚至在7月的炎炎烈日下,带着员工守候在院长上班必经的路口。功夫不负有心人,三轮竞标结束后,孟邴以最高分中标,但条件是必须另赠送价值5.5万元的医疗器械,同时还要负担2名技师去上海培训的9000元费用。
虽然这笔生意只让公司赚到900元,可毕竟这是凭着孟邴的真诚和产品的优势性能成功的,对此结果,孟邴很高兴。
然而,在之后不断的项目竞标过程中,孟邴的信心动摇了。
2001年9月,另一家医院要采购一台呼吸机。在竞标过程中,尽管公司的产品从质量、性能、价格、知名度上都占有绝对优势,但最后中标的,却是一位医疗器械销售行业中的深谙“规矩”的竞争对手。在孟邴看来,“规矩”就是自己失败的主要原因。为此,孟邴在“自白书”中写了这样一句话“我在感悟!”
在公司接下来的运作中,竞标屡屡失败,孟邴心中充满了疑虑:次次中标失败,难道真是“规矩”在作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