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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车”:执行法官的心头之痛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05日11:46 《法律与生活》杂志
本刊记者/李云虹 提要:车贷案件成了执行法官们心中的一道痛,被执行人、涉案车辆的无从查找令执行法官们头痛。 2008年3月25日下午1点30分,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庭的办公室内,本刊记者见到了该院执行庭庭长胡健。在采访中,他说得最多的便是“被执行人难找,涉案车辆难寻”。而在采访当日,该院执行庭的“涉案车辆又上来100余辆”。 执行困局 在众多执行案件中,最令胡健烦心的便是车贷案件。“车贷案件难执行,最多一年有600~700件车贷案件”。 接手车贷案件后,执行法官首先会出现在北京市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将涉案车辆的所有信息予以冻结。“这一项工作相对于案件的执行而言,太简单了”。但现实是,涉案车辆被“冻结档案后,除非是车辆违章,警察拿POS机查,才会查出并将车辆扣下。就连去车管所验车,都无法实现联网。涉案车辆该验车还验车,不影响车辆的正常行驶。” 实践也证明,通过车管所来发现涉案车辆如同凤毛麟角。 执行法官会进一步拿着银行提供的基本信息予以核实。“银行提供来的基本信息也仅限于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但银行“当时并未亲自去审核,而是委托给了担保公司、经纪公司。而有些担保公司、经纪公司为了多推销出去车辆,因而更疏于审查”。 而此时,执行法官们便会陷入泥潭,“按照现有的信息,根本找不到人,有的是因拆迁造成了人户分离,有的是信息不正确。”被执行人无从查找,而涉案车辆也不见踪迹。据胡健庭长介绍,经他们手处理的车贷案件有80%以上都“找不到人和车”。 “背车族”的涌现,也是执行无头绪的原因之一。“不少车贷案一看就是假买车的,比如用农民的身份证买车等。法院如果按购车合同,根本找不到贷款人。”胡健告诉记者,“别看满大街的车辆飞驰,但查找起来,却如同一道壕沟般难已跨越。作为执行人员,能采取的手段很有限。” 据胡健法官介绍,他们曾经尝试过,让法官去查找涉案车辆,“但成本太高,难度太大”。最终,尝试以失败告终。 “现在,对于车贷案件,唯有发动群众来查找涉案车辆的线索。”据了解,海淀法院也曾多次尝试过向社会悬赏公开征集线索,“效果也并不好”。 涉及车贷的案件,“往往是将车辆找到暂扣后,由于车辆贬值得厉害,造成涉案车辆的残值已经不足以偿付贷款金额,那么,只能再继续寻找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线索。”案件也得以延续——“案子未结,执行还得继续”。 但对车贷案件执行而言,最为关键的便是“有线索”。 原因探究 造成车贷案件大量积压的原因,在胡健看来不外乎两个一是购车者资金链出现了问题,二是当时银行信贷的审批把关不严。 在胡健的案头,堆积如山的车贷案件中,“主要集中在‘非典’时期,由于‘非典’的来临,很多人过于乐观地估计了自己的收入状况,贷款购车”。而一旦资金链出现了问题,便会造成无法按时还贷。 2003年至2004年间,银行对于车贷类的贷款审批不严。据了解,“当时,有些银行的员工有所谓的放贷指标,一年内需要放贷多少多少。同时,银行在审查把关时也不严格,并没有入户进行调查,其贷款者的绝大部分信息来自于担保公司”。但实际上,“很多担保公司都与卖车的‘合谋’”。某些担保公司、经济公司“为了多推销出去车辆,对于贷款者的收入情况疏于审查”。 在办案过程中,胡健也碰到过一个“怪现象”。贷款买车者本想贷款买辆捷达车,将手续委托给了一家担保公司,结果该担保公司在去银行办贷款时,未按捷达车来办贷款,而是按购买一辆奔驰车办理了贷款手续。“我们费劲地将贷款者找到后,贷款者说,我就贷款买了辆捷达车。可银行方面提供的手续却是辆奔驰车”。此时,“从银行贷出来的钱远远高于这辆车的现价,而担保公司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据业内人士分析,担保人之所以在中间做手脚,道理很简单,消费贷款相比商业贷款利息要低得多,而且银行对其商业贷款审批通过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也就难免有人利用这种手段取得贷款投资于其他项目。 摆在执行法官面前的另一个情况是,购车人委托担保公司,将钱款交给了担保公司,但某些担保公司并没有把钱交到银行,而是“私吞”了。在办案过程中,此类案件也能碰到。 “我们法官找到了车主,车主却说,将钱交给了担保公司,但担保公司并没有将钱交给银行,且担保公司找不到了。现在我们这里就有十几家担保公司找不到了。另外,有些车因欠银行的钱,被担保公司收走了,担保公司又没有将车交还给银行,造成车子下落无从查找。” 第三种情况是,受到车市的影响。在2003年、2004年间,汽车的销售价格相对较高,而现在,汽车降价幅度很大,“有些人也在盘算着,我不还银行的钱,拿着剩下的钱买辆新车都绰绰有余了,因而拒绝还贷”。 第四种便是被执行人纯属恶意。“他们贷款卖车后,便将车辆抵押出去,套一笔钱”。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找到后,“他说,车子没有在手中,而是抵押给了谁谁谁”。这类案件也不在少数。 突破困境 就在记者前去采访胡健庭长的前一天,该院成功执行回来一辆2005年贷款购买的车辆。据了解,“目前,我们手头还有2003年、2004年的案子”。 “由于车贷案件涉及各家银行的自身利益,银行会委托专门的追车公司、信息调查公司来查车辆的信息,虽然这个方法比较笨拙,但效果却出奇地好。”胡健告诉记者。 据胡健介绍,2007年下半年,利用调查公司提供来的线索,西城法院共追回六七十辆涉案车辆。 为了尽快将扣押的车辆变现,挽回金融机构的经济损失,2007年年末,西城法院举办了欠贷车辆专场拍卖会,参与拍卖的100余辆涉案车辆中,有近三分之二是靠调查公司提供的线索追回的。 一些银行委托调查公司进行查找车辆的线索,当调查员发现线索后,会第一时间将消息反馈给法院,“法院针对车贷案件有一套快速反应机制”,在为其所开辟的“绿色通道”之下,法院立即安排执行法官以及法警奔赴现场,到现场扣押涉案车辆。 在胡健的印象中,调查员最多一天提供来了4条线索,作为庭长的他立即“派出去4拨人去扣押涉案车辆”,加上法警总共派出去了20多人。而那天法院的执行庭的办公室最为宁静,唯有胡健一人“坐镇后方”。 在实际办案时,法官经常遇到扣车时的驾驶人并非实际贷款人,甚至于驾驶者明知其车辆“底细”而购买。 前不久,西城法院执行法官就执行回来一辆9成新的自动挡帕萨特。其被贷款人以10万多元的价格卖出,帕萨特的购买者知道此车为欠款车辆,知晓其无法过户,但低廉的价格仍旧诱惑着购车者购买了这辆帕萨特。 扣押回来的涉案车辆中,最多的一辆车的违章扣分高达90分。 在胡健看来,有了“调查员”提供来的宝贵线索,使得曾一度搁浅的车贷案件重新恢复“起色”。法院不干涉银行委托专业公司的做法,只要线索的来源和取得过程是合法的,法院还是持鼓励的态度。 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多家法院的部分疑难车贷案件执行线索都是银行雇用专业调查公司获取的,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了法院的有限司法资源。而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也意味着对民间调查的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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