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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霆:非常罪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8日18:21 CCTV《新闻周刊》
现场同期声:审判长宣判[字幕:2008年3月31日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全体起立,被告人许霆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解说词: 本周一,当听完重审宣判的许霆被带离法庭时,他的笑容无疑有些如释重负的味道。从5个月前第一次判决的无期徒刑,到如今重审判决的五年刑期,他的命运已然发生巨大变化。判决之后,许霆当庭表示不上诉,如果公诉机关也不提出反对意见,这起案件就算尘埃落定了。此时此刻,其实还有许多名字不该被忘记,因为正是这些名字,让许霆案成为中国法学界一起不同寻常的案例。 [字幕]许霆案关注之一: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画面:审判长00:58:13关于辩护人提出被告人许霆的行为不属于盗窃金融机构的意见,本院认为…… 解说词: 直到今天,都很少有人知道这位改判了许霆案的法官姓甚名谁。然而人们不难想象,在之前已经有同事作出无期徒刑的判决之后,这位法官所身负的压力。在强大的舆论争议之中,“改还是不改”这似乎已经不仅仅是法律问题,而变成了一个社会问题。广州市中院这位审判长,就是在这样的情形下,敲下了他那至关重要的一锤。 新闻发布会现场同期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庭长 甘正培 1220本案经我院两次判决,都认为许霆犯盗窃罪,且属于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依据法律规定,应当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第一次判决没有施用刑法63条第二款的规定,所以在法定刑内就低判处许霆无期徒刑,本案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重申后,……在认真听取控辩双方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法律的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对许霆予以从宽处罚,在法定嫌疑下判刑。 解说词: 刑法63条第二款, “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在已经实施了11年的新刑法中,这是一条近乎沉睡的条款,它的复苏,是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们深思熟虑的结果,也正因为这一条款的应用,广州市中院在法律框架内,给了许霆一个更加公平合理的判决。 [字幕]许霆案关注之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解说词: 去年11月20日第一次判决后,许霆上诉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个很少有人注意的细节是:许霆犯案之前正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保安,而他犯案的地点也就在法院对面的银行提款机。“回避还是不回避?”这似乎是一个人们已经遗忘的问题,而面对社会上对许霆案一审判处无期徒刑的巨大争议,在2008年1月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了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的裁定。 采访同期声:许霆辩护律师 吴义春 根据刑法第189条的第三项,就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审判决,然后由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这个案件,实际上又恢复到一审的程序。 解说词: 重审裁定发出后,出席广东省两会的广东省高院院长吕伯涛还曾公开表示:这个案子有很多的特殊性,省高院发回重审就是为了更慎重地研究这个问题。让这个案子判得合法、合情又合理,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这番表态让人们看到了许霆案改判的一线希望。 [字幕]许霆案关注之三:最高人民法院 音乐+网页:两会上许霆案的争议 解说词: 在今年3月的全国两会上,许霆案也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兴长发表看法说:许霆案比较特殊,一审判无期明显是判重了。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就下级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发表意见,这本身就很罕见。而这位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的话,也让公众隐约地看到了许霆案真正的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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