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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少公共性资金还成为“谜”(2)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5日09:02 观察与思考
不仅如此,其他方面的费用也屡有问题存在:2006年国家体育总局因在2000年至2006年间总计擅自挪用2787万元彩票公益金投资股票而被国家审计署查处,而其中重要的原因,是彩票公益金原被纳入非税收入管理,在公益金如何使用等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因而存在重征收轻支出监管的问题,管理体制很不完善;从1993年开始,土地出让金全部划归地方政府独自享用。然而,因为土地出让金始终没纳入财政预算的“盘子”,许多地方越来越将此收益作为预算外收入的主要来源,有的比例甚至高达60%以上,因此有“第二财政”之称。去年,审计署掀起出让金的审计“风暴”,在对某个省会城市的审计中,已经查出有10多亿元的土地出让金以向企业返还的形式流失;上海社保基金大案、广州8.9亿社保基金被挪用案等涉及公众的保命钱的社保案,涉案金额动辄更是数亿元,而其中重要的原因,正是由于相关监管制度成了摆设。 上海市市长韩正曾称,“公开透明可以使权力得到正确的行使,也可以防止权力被滥用;透明是很好的防腐剂。”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韩正明确表示,“上海市政府今后将继续加大公开透明力度,其中土地出让金、私车牌照拍卖收入等各界普遍关注的公共性资金必须公开。”的确,在事关公共利益的资金上,没有比“公开、透明”更好的监督办法,归根到底,信息的“透明”正是诸多项复杂的补贴得以“阳光”的重要原因。当各项公共性资金都有一套完善、透明的监督管理措施,当代表人民利益的人大代表真正能够“问责”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当信息披露制度成为各种公共性资金的必要措施,纵然有关部门出于何种私利,想出何种“计谋”,都会在“透明”的社会监督和“权威”的人大代表的质问下“现出原形”。在公共性资金的监管上,我们已经吃过太多的亏,“透明”的阳光不应总在“腐败”的风雨之后,主动性的事前预防总比被动性的事后补救要有效得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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