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车交通隐患日渐凸出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3日18:48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武艺菅雪燕)曾几何时,农用车在呼市街头频频“现身”,有卖瓜的农用车,有载客运输的农 用车,有进城买东西的农用车等等。随着农用车数量的日渐增多,农用车交通肇事案件也越来越多。据统计,2006年内蒙 古全区农用运输车肇事508起,造成172人死亡,农用车正日渐成为新型的“马路杀手”。

  ★现象农用车交通肇事频发

  2006年10月31日10时40分许,史丽忠驾驶内蒙古J89451号农用车沿呼市赛罕区苏白线由西向东行 驶至呼市第九中学西100米处,与由南向北徒步过道路的刘某(71岁)发生碰撞,致刘某死亡。经交管部门认定,事故原 因是史丽忠驾驶未按规定参加年审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在无信号的道路上遇行人横过道路未按规定避让。依照相关法律规定, 史丽忠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逮捕。

  今年5月28日7时许,在呼市打工的乌兰察布市丰镇市人粟富奎开着自己刚买一个星期的农用三轮车(无牌)来到 呼市玉泉区小黑河乡南营子村,在村子里的一条小路上停下了车。就在他重新启动正在倒车时,突然听到一个小姑娘拍打他左 侧车门玻璃,大声喊道:“你撞人了!”粟富奎赶紧下车查看,只见一个70岁左右的老太太倒卧在三轮车后尾部已人事不省 。老人被送到内蒙古医学院第一附属

医院抢救,结果不幸死亡。

  呼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玉泉区交警大队调查核实后认定:粟富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无号牌机动车,且倒车时未注 意观察,在没有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倒车,结果致人死亡,应负该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目前,粟富奎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刑 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惩罚。

  ★原因多种因素导致事故产生

  农用车一般行驶在农村公路和城乡接合部,但部分农用车违法进市区和违规、违法行车,成为又一新型“马路杀手” 。昨日,呼市回民区交警大队第四警务区副警长翟学平告诉记者,农用三轮车一旦

超载、人货混装或进行改装,极易造成事故 隐患,引发重大交通事故。此外,农用车交通事故频发的原因还有以下几方面:

  1、农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买车不上牌、不申领驾驶证、随意搭乘农用车等行为,都为交通安全埋下隐患。

  2、部分农民把农用车载客作为赚钱谋生的手段,一些农民为图便宜省事,出行时也会选择搭乘不适合载人的农用车 。

  3、公安交管部门警力有限,对县乡村道路的交通管理“鞭长莫及”。

  对策加强宣传齐抓共管

  农用车无牌无证、违法载人、利用时间差进城违法行车等行为,已经成为交通管理部门一项老大难问题。

  呼市回民区交警大队第四警务区副警长翟学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要解决农用车的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加强交通 安全宣传工作,切实增强每一个农用车司机安全行车、依法行车的安全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每一位农民群众也要增强道 路交通安全意识,拒绝乘坐农用车出行。

  此外,公安、交通、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协作综合防治,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坚决制止农用车违法行 驶、违法载人的现象,切实加强农用车管理。交警上路巡查也要延伸到城乡接合部和县乡村公路,对无牌无照车辆予以扣留, 督促其办牌办证;无证驾驶人员则予以拘留。

  ★相关链接

  农用车超标隐患

  农用三轮车是一种极具中国特色的农用生产工具。农用车有其天然弱势:技术含量低,安全性能差,污染较重。实践 也进一步证明,我国的农用三轮车虽对社会做出了很大贡献,但给社会带来的危害也是不容忽视的,尤其是近年来由于农用超 标车引发的事故频繁发生。

  三轮农用车车身结构本身就不稳定,且没有前制动,速度快了,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为确保三轮农用车的安全性, 国家制定的三轮农用车强制性标准,对三轮农用车有严格的尺寸限制、速度限制、制动距离限制。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准《农用 运输车安全技术要求》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均明确要求,农用三轮运输车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公里/时,最大 设计总质量不大于2000千克,车身外廓长不大于4.6米、宽不大于1.6米和高不大于2米。

  据了解,现在一些人之所以购买超标车,是因为其使用成本较低,一辆车仅需买0.5吨养路费的农用车,就可以拉 四五吨。一些企业则为了迎合用户,努力满足市场需求,将车身肆意加长,并通过“早产”“大车套用小型号产品目录”等方 式逃避现行政策。某些执法部门对此也是睁一只眼,闭一直眼,只知道收钱不严格把关,毫不思虑国家出台《道路交通安全法 》的深远意义。如果任其发展下去,不仅会严重损害消费者的人身安全,还会滋生腐败,一些执法部门也会借机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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