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预防腐败局的定位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5日13:13 民主与法制时报

  “关于国家预防腐败局的机构设置问题,也就是说,是放在中纪委下面,还是国务院下面,目前还没有定论。”吕艳滨副研究员说。也有人提出,国家预防腐败局的规格可以更高一点,成为国家的一个专门机构。甚至有人提出这样的观点,国家预防腐败局由人大产生,与一府两院并行。

  “我认为,国家预防腐败局有可能放到监察部下面,是一个副部级单位,局长由监察部副部长兼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廉政研究室主任任建明告诉记者,由于中纪委在反腐败方面的强势地位,加上目前中纪委和监察部合署办公的体制,国家预防腐败局的实际领导者仍然是中纪委。

  而中央党校教授王贵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如果机构的名字中有‘国家’二字,就表明是国家机关,是国家机器,就不能放到中纪委。如果放到中纪委下面,就不能使用‘国家’二字,应当去掉‘国家’二字,叫中纪委预防腐败局。”

  王贵秀的观点得到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大元的支持:“因为中纪委是党的机构,因此其下面不能设国家机关。如有‘国家’二字只能是国务院下面的一个局。如果在监察部下面,地位又小了。我认为,国家预防腐败局应该是一个独立出来的机构,相对独立,直接隶属于国务院。此类机构在国外也都是相对独立的。”

  中组部一位官员告诉记者说,关于国家预防腐败局的级别和规格,目前还没有定论。这位官员认为,如果放到监察部下面,国家预防腐败局也可能就是一个厅局级单位。譬如国家工商总局下面有个国家

商标局,就是厅局级单位。

  “目前中纪委下面有八个室,分别负责查办全国各地的腐败大要案。如果把预防腐败局放到中纪委下面,地位肯定要在目前的八个室之上。”任建明分析说,“级别不是正部也得是副部。”

  由于中纪委副书记干以胜对筹建国家预防腐败局的细节未予披露,只是说要建立国家级的预防专门机构,因此媒体在报道时的说法也呈现“多样化”,并对“国家级”进行了“自由解释”。有报道说,国家预防腐败局直接隶属中央,并直接向政治局常委报告工作。还有报道说,国家预防腐败局是国家级的执法机构,由国务院直辖,直接向国务院总理负责。也有报道说,干以胜只是说要建立国家级的预防专门机构,并没有说名字就叫“国家预防腐败局”,因此目前这个叫法不一定准确。

  据记者了解,关于国家预防腐败局的机构设置等具体问题,中央高层也没有明确定论,还处在研究阶段。

  而中国社科院研究员邵道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认为:“预防腐败与惩处腐败应该放到一块,一步到位,成立国家反腐败局,或者叫国家反贪局,类似香港的廉政公署,而不是现在的国家预防腐败局。预防腐败局是行政机关?是司法机关?是党的机关?现在还搞不清楚。”

  邵道生曾任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纪委特约研究员,是著名的反腐败研究专家。他的观点得到了中央党校教授王贵秀的赞同:“我们目前反腐败的机制是纪委牵头,由于纪委与监察部门合署办公,因此绝大多数腐败案件,都是纪委先查,构成犯罪的移送检察院,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在中国,各级纪委成了反腐败的主力军。因此,可以将预防和惩处腐败的机构放在一起。”

  “如果把目前的反贪局从检察院拿出来,组建预防和惩治一体化的反腐败机构,阻力恐怕首先来自检察院。”一位教授分析说,前几年就争论过,当时有人提议取消检察机关的侦查权,组建国家反贪局,而检察院坚决反对。那场争论被最高检察院负责人认为是“惊心动魄”。可见,机构设置问题在中国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它不仅涉及权力的分配问题,还涉及部门利益。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324,000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