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5名安全事故责任人被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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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9日17:50 北京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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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汲传排)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有155名安全事故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其中41人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是副市长陆昊昨天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时透露的。 陆昊介绍说,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生产安全、火灾死亡事故653起,死亡720人。与2005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上升0.3%;死亡人数减少2人,下降0
从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看,一是重大事故同比增加,上半年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4起,死亡14人,同比分别上升300%和366.7%;二是建筑施工事故居高不下,上半年建筑施工共发生事故46起,死亡56人,同比分别增加10起18人,上升27.8%和47.4%,死亡人数占生产安全事故死亡总人数的52.8%;三是矿山事故上升,上半年发生煤矿事故8起,死亡13人,同比分别增加4起9人,发生非煤矿山事故6起,死亡7人,同比分别增加4起2人;四是农民工仍是事故伤害的主体。陆昊分析了导致上述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他说,一是从客观因素上看,本市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经济总量不断增加;城市建设处在高速发展期,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270万辆;建筑开复工面积已达1.3亿平方米,施工人员总数在120万人左右,工期成本、人员素质与安全生产的矛盾十分突出。二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三是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不高。四是政府监管力度仍然不够,现行法律、法规支持有欠缺。 陆昊介绍说,2006年上半年,全市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5668家,(下转第二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