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发布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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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18:01 国际在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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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在线消息:中国国家林业局20日发布了中国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最新进展情况,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将原来属于国家或集体的林地承包给个体经营。国家林业局官员称,林权制度改革是把在中国农村实施的联产承包责任制从耕地延伸到林地,它对提高林地生产力和增加承包林地人员的收入,都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在今天的《CRI观察》节目里,我们就来说说中国林权制度改革的情况。
中国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开始于上月中旬,位于中国东北部的黑龙江省伊春市是这次改革试点的指定地区。伊春市市长许兆君先生在介绍他们改革试点的情况时说:“在伊春进行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它的主要内容就是在不改变林地国有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林地的林木的所有权、林地的经营权和处置权交给职工个人来经营,一定50年不变。” 据统计,目前伊春市已有3000多户人家和林业主管部门签订了意向承包合同,承包面积达31000多公顷。 伊春原是一个林木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但由于长期以来过度砍伐及管理不善,导致林木大量减少,也严重影响了那里国有林场职工的工作和生活。这次伊春作为中国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将林地承包给林场职工,让他们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这一做法,既是改善当地林地管理的一个新尝试,也是为了改善林场职工的生活状况。 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