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行交通责任事故引咎辞职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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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5日03:22 重庆晨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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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杨光毅)如果区县(市)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交通事故,该区县(自治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的“帽子”悬了:降级、撤职或引咎辞职。这是市政府昨天通过网站发布的消息。此外,根据已公布的《2006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今年重庆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将控制在1419人以内(不含高速公路)。三种情况禁驾客车
考虑到安全,市政府对客车驾驶员实行安全“特控”政策。因此,“污点”驾驶员将在一段时间内被禁止驾驶客车: 同一名驾驶员,在1年内有2次超载,并且超载20%%以上,这名驾驶员当年不能再驾驶客车;取得从业资格、在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客运驾驶人,在违法记分未消除之前不得从事客运;1年内有1次超员50%%以上的客运驾驶员,当年内不得从事客运;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客运驾驶员,3年内不得从事长途客运。山区危险路段客车禁夜行 根据安排,今年的“生命工程”防撞护栏,将向县道延伸300公里。对夜间途经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的,不得批准开通客运班线;在本市范围内运行的客运班线必须确保晚上12点前到达目的地,否则必须调整发车时间。 交通事故实行问责制 发生死亡交通事故,重庆将启动“问责制”:领导也难辞其咎。 1年内发生2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责任交通事故,或一次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责任交通事故的乡镇,给予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降级、撤职处分,或引咎辞职。1年内发生2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交通事故,或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交通事故的区县(市),给予区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降级、撤职处分,或引咎辞职。 新手出事故驾校摊责 方案明确规定,今年我市将建立新驾驶员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制度,对1年以内驾龄驾驶员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要对培训、考试和发证情况进行责任倒查。 头条相关 高速执法支队公布最新事故易发路段 本报讯(记者杜海实习生陶婷)昨日,高速路执法支队公布我市最新高速路事故易发路段,涉及我市五大高速路。在这些路段请司机朋友们谨慎驾驶。 渝宜高速:重庆至长寿方向事故多发路段有:铁山坪隧道、华山隧道;重庆往长寿方向服务区和39公里至40公里处;下坡坑方的地方未设置防护拦路段;长寿至重庆方向24公里至19公里和30公里至33公里(弯道)处;53公里(涪陵至重庆方向)。 内环高速:59公里至62公里、64公里至68公里。 渝武高速:重庆至钱塘方向右线4公里、9公里+800米、三溪口收费站(重庆至三溪口立交匝道下道长下坡处)、右线31公里+800米、37公里至39公里双向通行路段、右线47公里处。钱塘至重庆方向左线27公里、6公里 渝黔高速:7公里至9公里。出城方向31公里至40公里长下坡,为测速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入城方向:39公里至41公里、95公里至102公里长下坡,为测速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 长涪高速:20.5公里(长寿往涪陵方向)。 | |||||||||

